一面承载着深厚谢意的锦旗跨越千里,从贵州省贵阳市寄至灵丘县人民检察院。锦旗上书写的“尽职尽责贴心服务 热情帮助温暖人心”的文字格外醒目,诉说了一个暖心的故事。
2024年9月25日,蒙女士到灵丘县人民检察院讲述了她遇到的难题。蒙女士在贵阳市办理房屋购置税时,工作人员要求出示结婚证。蒙女士一脸雾水说:“我没结婚,是单身呀。”随后,蒙女士到贵阳市民政局查询得知,婚姻登记系统显示蒙女士与田某在灵丘县民政局办理过婚姻登记。
为了解决被婚姻登记的问题,蒙女士从贵阳前往灵丘县民政局。民政局了解事情缘由后,认为该情形不属于法定可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形,建议其与田某办理离婚手续。蒙女士则认为自己是被冒名婚姻登记,应该撤销婚姻登记,于是前往灵丘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同时表示,自己一人来到陌生的地方,又住在酒店,时间上、经济上都很有压力,希望检察院能够早日帮助其解决问题。
灵丘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为尽快解决蒙女士的难题,即刻展开调查核实,先后向案件当事人、相关证人、田某所在村委会以及到田某家里了解情况。同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当事人的原始婚姻登记资料,向公安机关调取相关人员的户籍信息等证据材料,最终查清了蒙女士被冒名婚姻登记的事实。
9月29日,灵丘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案件当事人、民政局代表发表了意见,与会听证员进行听证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民政局依法撤销冒名婚姻登记能更加妥善、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听证会结束后,灵丘县检察院依照“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向民政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撤销蒙某与田某的婚姻登记。
一份检察建议终结了持续16年的冒名婚姻登记,困扰蒙女士的难题得以圆满解决。随后,蒙女士录制了一段小视频并邮寄了锦旗表达对灵丘县检察院的感谢。这面锦旗是群众对该院工作的肯定,也是检察干警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缩影。
阎保生 郭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