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法院,在我省部署开展“法润老兵”(山西行动)专项行动。为有效促进退役军人涉法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我报开设“法润老兵”专栏,刊登“法润老兵”(山西行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用法普法、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
“不过是用身份证挂个名,又不用你出钱管事,能有什么事?”面对表弟龚某某的软磨硬泡,退役军人刘某的妻子龚某架不住人情,答应了这个看似“零风险”的请求。可她没料到,这简单的一句“帮忙”,竟让自己背上1400万元巨债,存款、工资卡被冻结,连看病买药都成了难题。
时间拉回2018年,53岁的龚某在表弟龚某某的反复请托下,交出个人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配合办理了山西XY管理公司(下称“XY公司”)的股份变更。工商登记信息显示,龚某认缴出资1400万元,占股70%,还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尽管她分文未出,双方也签了《公司法人印章管理使用协议》,明确“龚某仅为名义法人,公司债务、经营责任全由龚某某承担”,但这份协议,日后却没能挡住找上门的债务。
随着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多家企业的巨额债务陆续被法院判决确认。2023年,麻烦接连而至:先是某集团申请追加龚某为被执行人,她的个人存款、工资卡被冻结,接着陕西一家公司又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龚某在14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责任。
“我连公司门都没进过,怎么就要还这么多钱?”年近60的龚某本就身患慢性病,资产被冻结后,就医用药都没了着落,急得夜不能寐。好在丈夫刘某是退役军人,得知“法润老兵”专项行动能为退役军人亲属提供法律服务,立刻在线提交申请,还专程线下咨询,希望能帮妻子摆脱困境。
律师志愿者介入后,仔细核查案卷发现:虽然龚某确实没参与过公司经营,但XY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的所有手续上,都有她本人的签字,程序完全合法合规。从法律角度看,龚某作为登记在册的股东,1400万元的出资义务无法规避;她与表弟签订的免责协议,仅对两人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听到这个结论,龚某夫妇起初难以接受,直到律师拿出类似审判案例,二人才无奈接受事实。
为帮龚某减少损失,律师志愿者双管齐下:一方面多次与执行法院沟通,争取为她保留必要生活费;另一方面应龚某请求,找龚某某交涉,明确告知其若不履行出资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可龚某某虽承认责任,却以“生意不好、没钱”为由,只同意在法院执行龚某财产后依法赔偿。
法院召开的听证会上,律师志愿者充分举证、辩论,法院虽对龚某未实际参与经营的事实予以认定,但最终依据工商登记信息的形式审查原则,判决龚某在其认缴的14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目前,律师志愿者已代龚某拟写了《保留必要生活费申请书》,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其基本生存权益。
案例评注
“挂名”从不是“没风险”。很多人觉得“挂名股东”“名义法人”只是帮亲友的小忙,只要不拿钱、不管事就不会有麻烦。但本案明确显示,工商登记具有公示效力,一旦登记,即便有内部免责协议,也无法对抗外部债权人,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时,“挂名人”仍要依法担责。面对亲友的“挂名”请求,一定要守住底线,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别因“抹不开面子”埋下隐患。
“签字”就是“认责任”。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一旦在文件上签名,就代表认可文件内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龚某因轻信表弟,没仔细看内容就签了股东变更、法人登记等文件,最终让自己陷入被动。日常生活中,无论签合同、协议还是登记文件,都要逐字阅读,弄清权利义务,千万别因信任或省事随意落笔。
“认缴”不等于“不用缴”。2013年公司法修订后,公司注册实行“认缴制”,但“认缴”不是“不缴”,只是允许股东在约定时间内缴纳出资。当公司资不抵债、面临债务危机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案中,龚某因不懂“认缴制”的法律后果,误以为1400万元只是“纸面数字”,最终酿成大错。
本报记者邢晓瑞 见习记者袁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