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非法出租手机卡 拘留

  近日,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经过精准研判,成功查获一名非法出租个人手机卡及互联网社交、支付平台账号的违法行为人。
  工作中,刑警三中队民警发现居民李某名下的电话卡通话异常,存在涉诈风险隐患,遂依法将其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调查。经查,李某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其手机卡、互联网账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仍将其办理的实名手机卡及相关互联网社交、支付平台账号,以日收取租金的方式出租、出借给不法分子使用。其行为实则为诈骗团伙实施“引流”、通讯联络、资金转移等环节提供了“隐身衣”和“挡箭牌”,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给群众财产安全带来潜在威胁。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刘中青 侯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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