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一时贪念,将黑手伸向身边同事。近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将面临法律制裁。 8月16日,陈某因经济拮据产生盗窃念头。他看到同事王某放置在前台的笔记本电脑后,趁人不备,用衣服将电脑包裹好转移至监控室藏匿。待下班之后,陈某将电脑带回家,并拿到商铺出售。经价格认定中心评估,该被盗笔记本电脑的市场价格为2600元。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陈某及家属退赔被害人2580元,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本报记者魏巍 袁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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