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将“如我在诉”刻入司法行为每个细节

  

霍敏翔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深刻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新时代审判工作的目标要求,也是对每一位人民法官的殷切期望和根本遵循。作为一名扎根基层法院的法官,我深切体会到,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将“如我在诉”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如我在诉”四字,言近旨远,直指司法工作的核心——当我们真正站在当事人的位置思考,司法会呈现出怎样不同的面貌。这些年来,从审判一线到负责全院工作,我愈发认识到,“如我在诉”不仅是一种司法理念,也应当成为融入每一位法官血液的职业本能和情感认同。

从理念认同到情感共鸣

  在长期的审判与管理工作中,我逐渐认识到,“如我在诉”不能仅仅停留在理念倡导层面,而必须转化为法官群体的共同价值认同和职业自觉。它要求我们破除“官本位”思想,摒弃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式,始终牢记审判权来源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一个案件,在法院庞大的案件量中或许只是一个数字,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却可能关乎其切身重大权益、家庭幸福乃至人生走向。只有真正秉持“如我在诉”之心,才能感同身受地体察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才能激发维护公平正义的深层动力,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法律是理性的,但司法过程应当充满人文关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感受”的主体是人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完成从理念认知到情感共鸣、再到行动自觉的深刻转变。

从制度构建到细节落实

  将“如我在诉”落到实处,需要在工作机制和司法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中体现这份理解与关怀。我们致力于将这一理念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的具体实践。
  在诉讼服务前端,我们思考:如果我是初次涉诉的群众,是否会因程序陌生而无所适从?为此,我们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流程,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选派资深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常驻市社会治理中心后,我们强化诉前调解引导,对适宜调解的纠纷先行介入,力求以更高效、更和缓的方式定分止争。
  在案件审理中段,我们思考:如果我是当事人,是否会因法官的言行举止而对司法公正产生疑虑?我们严格落实庭审规范,注重司法礼仪,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特别是推行并强化判后答疑工作,要求承办法官主动、耐心地向当事人,尤其是败诉方阐释裁判理由和法律依据,努力化解其疑惑,促进服判息诉。这要求法官不仅要关注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还要重视释法说理的透彻性,着力解开当事人的“法结”与“心结”。
  在权益实现后端,我们思考:如果我是胜诉当事人,是否会因执行不力而对司法权威感到失望?我们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同时探索创新执行方式,例如设立专门的执行和解团队,促成当事人直接达成和解,既降低了诉讼成本,又提升了权益实现的效率,从源头上减少了执行衍生问题。

从个案办理到社会治理

  践行“如我在诉”,不仅需要司法情怀,还需要与之相匹配的专业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它推动着法官不能仅仅满足于作出正确的法律裁决,还要追求更佳的社会效果,实现从个案公正向引领社会法治进步的延伸。
  我们观察到,部分案件引发后续程序,原因并非裁判不公,而是矛盾未能实质化解。为此,我们倡导“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导向。例如,在处理涉众型物业纠纷时,我们并非简单下判,而是主动联合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分析纠纷根源,既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水平,又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最终推动形成小区治理的良性循环,实现了处理一案、规范一方的效果。
  针对部分年轻法官法律功底扎实但群众工作经验相对不足的情况,我们通过组织法官沙龙、案例研讨,由资深法官传授沟通技巧和群众工作方法;通过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让干警在服务群众中深入了解社情民意;鼓励法官在办案中多做一些调查、多一分耐心、多一层思考,精准把握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矛盾。

从作风改进到境界提升

  “如我在诉”是审视司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它时刻警醒我们在履职中检视差距,驱动我们在自我革新中实现境界的提升。它要求我们不断反思:司法服务是否便捷高效?司法作风是否严谨亲和?案件处理结果是否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实践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仍存在一些与“如我在诉”要求不相符的现象,如对群众诉求响应不够及时;满足于程序性结案,对矛盾实质性化解投入不足;接待当事人时缺乏足够的耐心和同理心等。这些问题虽属个别,但影响司法公信,损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
  为此,我们将“如我在诉”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司法作风、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我们反复强调“当事人可能一生只进一次法院,这次经历将奠定其对司法信任的基石”这一朴素而深刻的道理,引导全院干警将换位思考融入日常,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多年来,“如我在诉”已逐渐成为法院干警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它让我深刻认识到,司法工作不仅是适用法律的专业活动,也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情的崇高事业。当我见证年轻法官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矛盾后获得的职业成就感,当我读到当事人用朴实话语写下的感谢信时,我更加坚信,只要始终站在当事人角度,倾注真心真情办理每一起案件,司法的公正与温暖就能直达人心。
  “如我在诉”,知易行难。司法裁判的更高境界,在于通过“如我在诉”的实践,让公平正义在相互理解与尊重的土壤中生长,绽放出和谐友善之花。当人民的“感受”成为司法工作的核心关切,“如我在诉”便不仅是纠纷解决的方法论,也是司法事业赢得人民信任、实现其终极价值的必然路径与温暖归宿。(作者系高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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