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法润老兵28

网购二手车遇“营转非”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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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法院,在我省部署开展“法润老兵”(山西行动)专项行动。为有效促进退役军人涉法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我报开设“法润老兵”专栏,刊登“法润老兵”(山西行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用法普法、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购物早已超越日常消费品的范畴,延伸至汽车这样的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动动手指就能浏览全国车源、比较价格参数,这种便捷让二手车网络交易日渐盛行。然而,在这看似透明的交易模式下,信息不对称的阴影依然存在,一些不良商家利用消费者对专业知识的欠缺,设置重重陷阱。退役军人乔某的经历,就是其中颇具代表性的一例。幸运的是,“法润老兵”专项行动的及时介入,不仅为他挽回了经济损失,以专业的法律服务照亮了他的维权之路,也为所有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大额消费的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为改善家庭出行条件,退役军人乔某与家人商议购置一辆性价比高的二手车。像许多人一样,他首先将目光投向了活跃的短视频平台。琳琅满目的车源视频、看似专业的讲解,让他很快锁定了一款心仪的车型。通过视频后台,他添加了自称是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人员的王某的微信。沟通中,乔某特别强调,因家庭自用,所需车辆“绝不能是营运车辆”,并得到了对方的肯定答复。基于此,他支付了1000元定金。
      几天后,乔某选定具体车辆,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尾款23000元。当晚,车辆送达。然而,喜悦并未持续太久。在查验随车文件时,乔某发现了问题:车辆买卖合同中,车辆使用性质一栏赫然写着“营转非”(即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更让他愕然的是,合同末尾的“买方”签名处,竟是一个陌生的签名——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合同已被他人代签。这与之前明确约定“非营运车”且需本人确认的前提严重不符。乔某立即通过微信与王某交涉,要求退车退款,但对方以“合同已签、车辆无重大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多次沟通无果,原本便捷的购车之旅,瞬间演变为一场令人心力交瘁的纠纷。乔某最终选择诉诸法律,将销售方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合同、退还车款,并支持了乔某部分赔偿请求。然而,销售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意味着新的不确定性:对方是当地企业,自己则需继续投入时间、金钱和精力,此前聘请律师的费用和往返异地产生的交通、误工成本已是不小的负担。焦虑之中,他想起曾听说过的“法润老兵”——一个专门为退役军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平台。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乔某通过“法润老兵”微信小程序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申请很快得到响应,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志愿者与他取得了联系。在仔细聆听了乔某的陈述、翻阅了一审判决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后,律师志愿者进行了专业研判。他首先肯定了乔某一审的诉讼策略和成果,增强了其信心,另一方面也坦诚分析,二审的焦点在于能否证明销售方存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欺诈行为”,从而适用“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律师志愿者指出,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故意的欺诈行为认定标准严格,需要形成扎实的证据链。
      在律师志愿者的指导下,乔某将散乱的电子证据进行了分类、截图、整理,形成了一套逻辑清晰、指向明确的证据集。二审庭审中,这份精心整理的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庭审结束后,合议庭鉴于案件事实逐渐清晰,且考虑到纠纷持续对双方均为损耗,遂提议组织调解。
      律师志愿者从务实角度出发,为乔某进行了理性分析:坚持诉讼虽可能获得更高赔偿,但将面临时间成本与执行风险;接受调解则能快速收回本金并获得补偿,实质化解纠纷。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买卖合同解除;销售方一次性向乔某支付退车款、补偿款及诉讼费用共计53000元;车辆由销售方负责运回,相关费用由其承担。调解协议签署当日,销售方即履行了付款义务。一场持续数月的纠纷,终于在“法润老兵”专项行动的专业助力下,以高效、务实的方式画上了圆满句号。

    本报记者邢晓瑞 郭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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