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基层

忠诚铸法魂 天平写春秋

——追忆唐耀武同志生平事迹

  唐耀武的一生,是忠诚奉献于人民司法事业的一生,是恪尽职守、追求公平正义的一生。从青葱岁月到两鬓斑白,从基层法庭到中级人民法院,39载司法路,他留下了坚实而闪光的足迹。

扎根基层:淬炼于艰苦岁月的司法初心

  1960年5月,唐耀武出生于应县北河种。这片厚重的黄土地,赋予了他质朴坚韧、勤勉务实的品格。1981年9月,他满怀对未来的憧憬,踏入应县人民法院,开始了为之奋斗终身的司法生涯。
  当时的法院,条件极为艰苦。办公场所是简陋的平房,冬日靠火炉取暖,夏日与恼人的蚊蝇“朝夕相伴”。刻写蜡板、油印文件、砍柴生火、打扫庭院,是每一名年轻干部的必修课。正是在这片充满挑战的土壤里,唐耀武完成了最初的历练。他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每一个岗位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他那一手全市法院系统首屈一指的漂亮钢笔字,正是在无数个日夜的记录、抄写中“逼出来、压出来”的硬功夫,这不仅是业务的精进,更是对司法文书严谨性与庄严性的极致尊重。
  1985年,因表现出色,他被任命为南河种法庭副庭长。彼时,他身着藏蓝制服、肩佩大肩章的高大形象,已成为院里年轻人心中的标杆。在那个工农干部和军转干部占绝大多数的年代,他与几位同样拥有中专学历的同事,被亲切地称为“院中秀才”,但他们身上没有丝毫的骄矜之气,而是以加倍的努力,潜心钻研业务。
  在基层法庭的岁月里,他与同志们围炉夜话,分享老法院的传统,探讨“严打”时期的复杂案情,学习各大课程的法律理论。土炕、火炉、旧办公桌,见证了他们对法治理想的纯粹追求。这段经历,锤炼了他过硬的业务能力,奠定了他一生“司法为民”的坚定初心。他先后担任刑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并肩负起机关党支部副书记的重任,将党务工作的严谨与审判业务的精进相结合,展现出全面的综合素质。

砥砺中流:成长于改革大潮的业务尖兵

  时代的浪潮奔涌向前。1994年,伴随着雁北地区撤销、应县划归朔州市的行政区划调整,唐耀武迎来了职业生涯的重要转折。他凭借在基层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扎实业绩,被选调至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中院这个更广阔的平台上,他先后担任行政审判庭庭长、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岗位在变,职责在变,但他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始终如一。在行政审判庭,他直面“民告官”案件中的复杂法律关系,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其间的平衡与智慧,考验着法官的法律功底与政治智慧。他审理的案件,成为规范行政执法、化解官民矛盾的典范。
  转任刑二庭庭长后,他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刑事案件关乎人的自由、财产乃至生命,关乎社会的安定祥和。他以其特有的“博闻强记”和“如数家珍”般的案件汇报能力,赢得了全院同仁的敬佩。汇报案件时,他常常不看稿纸,却能将案件脉络、证据链条、争议焦点阐述得条理清晰、滴水不漏。这背后,是他将每一个案件都“装在心里”的极度负责,是无数个挑灯夜读、反复推敲的深厚积累。
  他的智慧,在处理疑难杂症时尤为闪耀。在合议庭、审委会讨论难以定论的案件时,他总能以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基础,提出独到而精辟的见解,往往能“化危机于无形”,起到“一语定乾坤”的效果。他作风严谨,却不失灵活;他坚守原则,却懂得变通。这种不温不火、举重若轻的办案风格,是他将法律理性与人生智慧完美融合的体现。

担当重任:奉献于执行攻坚的辉煌岁月

  因其卓越的领导能力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唐耀武被任命为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司法实践中公认的“硬骨头”。面对“执行难”的顽疾,他迎难而上,展现了一位老法官的魄力与担当。
  他锐意进取,大胆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带领全局干警冲锋在前。无论是错综复杂的经济纠纷,还是涉及民生的棘手案件,他总能指挥若定,制订出最有效的执行策略。他深知,执行工作不仅是法律文书的兑现,也是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体现。在他的带领下,朔州中院的执行工作打开了新局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2013年8月,唐耀武因贡献突出、威望卓著,被任命为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正处级审判员。这既是对他过往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意味着他需要承担更重的管理责任和审判指导职责。他毫无保留地提携后辈,将自己数十年积累的经验倾囊相授,成为许多年轻法官的“人生导师”。他幽默风趣、妙语连珠,在繁忙紧张的工作中,总能以其独特的个人魅力活跃气氛,凝聚团队,他所带领的团队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斗志和和谐的氛围。

功勋卓著:闪耀于职业生涯的荣誉勋章

  在长达39年的司法生涯中,唐耀武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对法律的无限敬畏,创造了非凡的工作业绩,也赢得了至高的荣誉。
  在39年的司法征程上,他经历了包括刑事严打、扫黑除恶、执行攻坚以及打拐扫黄、南征北战等山西司法史上的重大战役,因在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屡建奇功,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多次荣膺优秀党员、优秀法官称号。这每一枚如军功章般的奖励背后,都凝聚着他啃“硬骨头”、破“难案件”、化“大矛盾”的艰辛付出,是组织对他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最高褒奖。
  更为闪耀的是,他荣获了象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至高荣誉的“天平荣誉奖章”。这枚沉甸甸的奖章,是国家对将毕生心血倾注于人民司法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法律人的最高肯定与礼赞。它见证了唐耀武数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司法为民、公正廉洁的每一个日夜,是他一生忠诚铸法魂、天平写春秋的最美注脚。
  这些省级以上的多次褒奖,共同铸就了他职业生涯的荣耀丰碑,记录了这位基层法官通过不懈奋斗,最终成长为一名卓越的共和国高级法官的光辉历程。

风范长存:铭记于众人心中的良师益友

  2020年,唐耀武到了退休的时间。然而,当组织需要时,当审判团队面临积案压力、遇到疑难杂症时,他毫不犹豫以大局为重,挺身而出。他悉心协助年轻人把关定向,加班加点挑灯夜战,直到年底圆满收官。
  生活中,他重情重义。他与同事们建立的深厚情谊,早已超越了普通的同事关系,彼此宛如亲人一般。他的家,曾是多少年轻人心灵的驿站;他的话语,曾是多少迷茫者前行的灯塔。他的人格魅力,源于他的“坦诚、义气、善良”,这六个字,是他为人处世最真实的写照。
  2025年11月3日18时,唐耀武因突发疾病,不幸与世长辞,享年66岁。他的离去,是朔州法院系统的重大损失,让所有相识相知的人痛彻心扉。

结束语

  66年短暂人生,39载光辉法途。唐耀武同志用他的一生,诠释了“法官”二字的千钧重量。他从黄土高原走来,将根深深扎进人民司法的沃土;他在改革浪潮中挺立成为捍卫公平正义的中流砥柱。他,是严苛的法官,也是温厚的长者;是智慧的学者,也是风趣的伙伴。
  他留下的,不仅是过万件经手案件所累积的司法财富,还有那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崇高风范;他传下的,不仅是精湛的业务技能,也是那忠诚、担当、奉献、友爱的精神火炬。
  斯人已逝,法魂长存。唐耀武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那如璀璨灯塔般闪耀的光辉,将永远照耀着后来者前行的道路。他的一生,正如那永恒的天平,一端承载着法律的庄严,一端充盈着人间的温情,在时间的长河中,熠熠生辉。

贾新耐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12-19期

  • 第2025-12-18期

  • 第2025-12-17期

  • 第2025-12-16期

  • 第2025-12-15期

  • 第2025-12-12期

  • 第2025-12-11期

  • 第2025-12-10期

  • 第2025-12-09期

  • 第2025-12-08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