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寒冬里的暖流

——晋城城区法院一纸判决守护劳动者尊严

  深冬时节,寒风凛冽,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却因一束鲜花、一面锦旗,驱散了寒意,漾起了一股别样的暖流。刚刚了结一桩劳动争议官司的当事人周某此刻脸上洋溢着感激与释然,与数月前愤懑辞职、四处奔走的模样判若两人。周某将鲜花和锦旗送给为其承办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官宋金莲,表达其对法官高效审判、主持公平正义的感激之情。

劳动者的维权之路

  周某原是某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工作多年。然而,一次突如其来的岗位调动,打破了原有的平静。因对调岗安排存在异议,周某与单位多次沟通无果,矛盾逐渐激化。最终,深感权益受损、去意已决的周某选择了辞职。
  然而,纷争并未因离职而平息。周某认为,单位不仅存在拖欠工资、加班费的情况,其因单位不当行为导致的辞职,单位也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离职证明、社保及档案转移等手续的办理也成了难题。在与单位协商未果后,周某踏上了维权之路,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原“东家”告上法庭,坚持要求其支付欠薪、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并敦促其履行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的法定义务。

法庭上的较量与厘清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双方针锋相对:被告方强调调岗的合理性与自主用工权,质疑周某部分诉求;周某则情绪激动,列举自己在单位的辛勤付出和受到的种种委屈,始终坚持自己的诉求。面对双方的争执,宋金莲首先耐心倾听,充分保障双方诉权。接着,以和蔼的态度,有效平复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更关键的是她那一丝不苟的专业精神,对于有争议的加班时长,她仔细核对排班表、考勤记录;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与年限,她依据双方举证、质证,依法认定给付经济补偿金额;对于解除劳动关系后的附随义务,她清晰阐释法律规定。
  经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未果,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支持周某关于支付拖欠工资的请求,并依法核定单位应支付周某经济补偿金;判令被告在规定期限内为周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一份判决的双重效应

  判决书送达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这份判决,以其公正性与说服力,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对用人单位而言,是一次规范用工管理的警示;对周某而言,则是其正当诉求得到法律支持的圆满结果,尤其是那张离职证明和社保档案的顺利转移,为周某重新就业、融入社会扫清了障碍。
  然而,此案的影响并未止步于判决本身。最让周某感动的,是贯穿案件审理始终的司法温度。她尤其记得宋金莲在庭审中耐心的释明,在调解时诚恳的沟通,以及那份判决书上严谨却充满人文关怀的说理。在周某看来,宋金莲维护的不仅是其合法权益,也是一位劳动者应有的体面。
  于是,便有了寒冬送锦旗的那一幕,一束鲜花表达敬意,一面锦旗书写感激。这质朴的谢意,是对法官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的由衷赞许。
  寒冬终将过去,暖流自在心间。周某的故事告一段落,但法治护航劳动者权益的进程永不停歇。在这面鲜红的锦旗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法律对诚实劳动的价值确认,是司法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更是一个社会向着更加公平、更有温度的未来迈进的坚实步伐。

  通讯员张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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