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实干苦干、创优争先、担当尽责,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5 全省法院工作持续发展进步
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86.31万件,除先行调解案件外,全年受理审判执行案件78万件,同比增长11.97%,审执结73.5万件,同比增长10.82%,16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部进入合理区间,其中11项优于全国均值、3项位居全国前五,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为我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聚焦保安全护稳定,以司法之力建设平安山西
守牢政治安全。严厉打击颠覆破坏、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理涉黑恶案件36件232人,落实“打财断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03件1164人,彰显党中央及省委“零容忍、出重拳”的反腐决心。
维护社会安全。依法惩处各类暴力犯罪,审结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案件1556件2137人,795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保持严惩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40件937人。
助力生产安全风险防范,审结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案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75件,强化安全生产司法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支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法院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省高院与省总工会、省妇联、省侨联、省贸促会、省残联等开展交流会商、同堂培训,健全完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做实指导调解、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国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数报告2025》收录。
护航经济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相关犯罪案件257件;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等案件12.06万件。着力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省高院积极协调外省法院解冻资金2206万元、解封土地三宗64亩,全省法院审结涉保交楼、保交房项目案件1213件,服务“保交楼、保交房”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
聚焦促转型优环境,以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积极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审理知识产权案件6507件。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地理标志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汾酒、清和元、沁州黄等传统品牌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依法认定“广誉远”为驰名商标、“龟龄集”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有力惩治“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坚持“积极拯救”与“及时出清”并重,办理破产重整、清算等案件369件。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审结商事一审案件40.84万件,4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优秀案事例被全国工商联通报推广。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做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审结行政一审案件6024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18件。省高院聚焦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机衔接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有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助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有效发挥“小切口”带动“大提升”作用。
服务加快建设美丽山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审理环境资源案件3819件。省高院与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完善生态损害赔偿规则,严格惩罚性举措,推进恢复性司法。
服务文脉保护与文化传承。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故意损毁文物等犯罪案件26件。
聚焦解民忧惠民生,以司法为民增强群众获得感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妥善审结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相邻关系、消费纠纷等民事一审案件6.49万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62万件,调撤率55.82%,促进“小家”和谐,守护“大家”安宁。
持续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力度,审结拐卖、强奸、猥亵妇女等犯罪案件884件,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4份。准确查明事实,严把罪与非罪界限,大同中院明确“订婚事实不影响强奸犯罪构成”裁判规则,依法认定违背妇女意志、侵害妇女权益的席某某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该案对于厘清社会认知、破除陈旧观念、树立正确婚恋观、弘扬法治精神具有积极引领作用,其审判和舆情应对的经验做法在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得到肯定和推广,获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
用心守护“一老一小”。弘扬孝亲敬老美德,全省法院审结赡养纠纷案件494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法护春苗”专项活动,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7123份、家庭教育指导令429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626次。全省法院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专题授课1264场次,覆盖学校917所、师生42.58万人次。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法院积极帮助遭受严重校园欺凌、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小宇申请生活救助金,促推涉案学校完善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工作机制,被中国法院网和《山西法治报》报道。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全省法院执结执行案件30.8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56.14亿元,执行到位率优于全国均值。发挥“以保促执”“以保促调”的积极效应,对5.36万件诉讼案件采取保全措施,带动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由2024年的40.84%下降至34.65%。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国防和军队利益,审结破坏军事设施、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设备等犯罪案件5件7人。省高院成立涉军维权办公室,与武警山西总队签署共建合作协议,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多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法润老兵”(山西行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十大典型案例。10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山西省国防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聚焦抓改革强管理,以提质增效守护公平正义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发挥院庭长带头示范作用,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全省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23.93万件,监管疑难复杂、涉群体性等“四类案件”4795件,阅核案件35.77万件,纠正法律适用不当、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案件3358件。加大审级监督和再审纠错力度,坚持能改判不发回,着力避免程序空转,全省法院提级管辖、再审提审212件案件,经二审、再审程序依法改判案件5549件。强化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作用,全省法院召开审委会2382次,研究案件5933件、事项1129个,其中省高院召开审委会66次,位居全国前列。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对25名被告人宣告无罪。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1.11万名轻微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对195人免予刑事处罚。推动精准实施矫治,对9744名改造良好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让悔罪者改过自新,假释率位居全国第二;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50名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彰显人文关怀。依法公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为20起案件当事人赔偿692.06万元。
2026 聚焦发展大局 做实民生司法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在服务保障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上持续发力,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力维护市场秩序,激励科技创新,加强环境资源、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更好助力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护航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之以恒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做好全过程调解、释法明理、判后答疑等工作,做实定分止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健全网络查控系统,不断形成执行合力,有效解决执行难。持续优化诉讼服务,统筹抓好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更好促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审判组织权责,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全面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加强科技赋能,用好全国法院“一张网”,实现便捷高效、预警提醒、问题阻断、自动质控,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工作水平,通过管住“案”更好管住“人”、治好“院”。强化审级监督、条线指导,统一法律适用,不断提升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刻领悟、认真落实“五个进一步到位”重要要求,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三不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举一反三抓好中央巡视、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工作水平,努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本报记者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