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2025 全省检察工作不断巩固提升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山西检察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1.3万余件,2件被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32件被评为典型案例,75项工作做法被转发推广,16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
高质效履职护航全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定维护高水平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4965人、起诉32118人。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反恐怖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24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49件。
精准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融入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045人。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制定实施13项整治举措,排查涉企案件线索6000余条,办理专项监督案件551件,监督立案、撤案131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45件。
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制定实施检察机关护航网络法治化16条举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起诉2636件4218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1615万余元。持续推进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联合省公安厅、省高院重拳惩治涉缅北、涉柬埔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1277人,全部作出有罪判决。
有力保护革命历史遗迹。部署开展革命文物和英烈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加大革命文物及历史遗迹的保护力度。沁源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太岳行署赵寨旧址案,被最高检公众号专题报道。神池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八路军一二○师指挥部旧址案,入选最高检“铭记抗战历史,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巩固拓展“检护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织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网。持续开展支持起诉活动,强化对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外卖小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支持起诉937件。我省治理医保诈骗做法在全国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益”路同行守护民生福祉。“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全面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监督活动,聚焦中药饮片掺杂掺假、过期药品违规处置、食用农产品安全等“小切口”打“歼灭战”,推动系统整治、全面规范,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58件。
有力护航美丽山西建设。积极参加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黄河重要支流流域水环境治理”“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等监督行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水土保持、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专项监督,起诉366件76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70件,挽回被毁损国有林地1800余亩,复垦被非法占用耕地1700余亩。
携手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捕1217人,起诉1544人。经过各方努力,全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实现“双下降”。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监督。联合省公安厅建立清理和防范侦查环节刑事“挂案”工作10项常态化机制,排查“挂案”1900件2126人,清理1831件2050人,清理率分别为96.37%、96.43%,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着力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坚持从裁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推动民事审判程序监督由浅入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9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7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4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143件。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着力把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提升监督实效。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86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针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分别提出检察建议98件、294件,采纳率分别为91.9%和87.1%。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882件,对2820人提出检察意见,行政机关对2344人作出行政处罚,占比83.1%。
高质效做好检察公益诉讼。驰而不息抓实高质效办案,8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1件案例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持续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省检察院和10个市、县检察院在全国交流展示办案成效,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努力培育数智检察新质生产力。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累计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137个,监督成案7170件,占监督案件总数的20.4%,多领域实现类案突破。我省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批智能化建设试点省份。太原市检察院研发的侦查活动全流程监督模型被全国177家检察院应用。大同市平城区检察院、侯马市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中,获评“模型应用优胜提名检察院”。
2026 捍卫政治安全 强化检察担当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机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常态化开展“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教育,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始终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协同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平安山西建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服务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推进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的检察监督。加大新质生产力保护力度,加强对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面加强食药、社保、医疗、就业、消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检察工作。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依法保护农民工、灵活就业群体和新业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持续加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权益保障。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用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巩固向好态势。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检察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机制。持续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助力我省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服务美丽山西建设。创新普法方式,助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持续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刑事全流程监督,着力提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着力提升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质量,持续巩固深化涉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成效,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促进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建设,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抓好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工作,充分彰显公益诉讼制度的功能和价值,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履职担当。持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推进人才强检战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系统内巡察,抓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突出大抓基层导向,完善检务保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数字检察智能化建设和应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本报记者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