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同桌共饮 不消片刻双双被查

  几分钟前还在同桌共饮,结果几分钟后就因醉驾双双被查。近日,临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冬季违法整治行动中,相继查获2起醉驾违法行为。
  1月14日12时许,姚某某、张某某与另外几名好友相约,在饭店聚餐,其间,二人都喝了些白酒。14时许,众人酒足饭饱后各自回家,姚某某驾车行驶至教场庄村口时,被正在执勤的临晋中队民警查获;同一时间,张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国道342线由北向南行驶至考早村口时被查。
  经化验,姚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57.04mg/100ml,达到醉驾违法标准;张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29.16mg/100ml,同样达到醉驾违法标准。民警同时查明,此前,姚某某、张某某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且二人都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姚某某、张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三轮电动车,分别受到相应罚款处理。

  本报记者张二红 通讯员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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