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办案有尺度 守护有温度

——记“全国巾帼文明岗”临汾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典型案件的办理并不是终点,我们是要通过案件反向思维,结合案件深挖线索,将案件背后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挖出来,并找到破解之策。”
  “开展未检工作时,我们始终秉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的理念,借助各种专业力量、群团组织形成合力,确保未检工作始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春雷惊蛰,万象更新。3月5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内,欣闻获得全国妇联“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的女检察官们在短暂喜悦之后,话题又不约而同回到主责主业上。
  在这个女检察官占据“半壁江山”的重要部门,大家的履职热情从未消减。近3年,第七检察部共办理与妇女、儿童相关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37件;牵头对涉案儿童、妇女开展社会调查498次,帮教595次,心理疏导499次;着眼家庭保护,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8家,制发督促监护令225份;围绕社会治理,发出检察建议82份……
  “我们贯彻最高检‘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工作宗旨,以办案+治理、办案+保护为抓手,着力打造‘平阳·风禾’未检品牌,一方面以案件精准办理突出监督刚性,另一方面以协同配合叠加监督柔性,务求使法律的严苛与法治的温度有效契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第七检察部主任崔媛对记者说道。

顺藤摸瓜
力求一案联动多方

  “未检工作最看重举一反三,有时一个案件透露出的信息往往很多,得善于从中发现监督线索,进而顺藤摸瓜,最终实现一案联动多方,一案教育一片,一案收效多面。”谈及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窍门”,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杨璐如是说。
  前不久,第七检察部女检察官在办理有关未成年人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系列案件时发现,未成年人作案后,往往选择将窃得的卷烟销赃给烟酒店,使该类盗窃案件形成“盗销一条龙”的非法路径。
  “部分商家受利益驱使违法回购卷烟,让案件呈现多发高发苗头。”杨璐说,他们敏锐捕捉到这一点,迅速对近年来辖区内的类案进行梳理,后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烟酒经营者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回购未成年人销赃卷烟两类问题,并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形成长效化、个性化管理机制。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定时向经销商普及涉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使其心存警戒,不因贪图利润间接成为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帮凶。
  “只要我们建议指向明确,要求具体,主管部门就能知晓其中的分量。”杨璐告诉记者,目前辖区相关部门除例行检查提醒,还结合行业特质在有关平台增设栏目,经营者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公安机关不定期发布悬赏公告,鼓励市民积极举报经营者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回购卷烟等违法行为。
  在杨璐看来,事关未成年人的检察建议除了切中要害,更得“长出牙齿”,只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建议才能引起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进而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惩防并举
推动一体挽救保护

  “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惩治和保护往往交织在一起,检察官既要明察秋毫,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惩处得当,还得透过现象看本质,挖出导致案件发生的源头在哪,下一步工作的重心该转移到哪?”在崔媛眼里,未检工作关乎个体孩子的当下,也关乎群体孩子的未来。
  前段时间,第七检察部依法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非法传播不良视频的案件。女检察官在审查案卷中获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时,可能并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年龄问题在未成年人案件里有时一锤定音,所以容不得丝毫马虎,哪怕是差一天,结果都是天壤之别。”崔媛重申道。
  承办女检察官先后向嫌疑人家属多次取证,并多方走访嫌疑人亲友、邻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以期找到更加有力、客观的证据。最终,经过多轮证据的反复印证,认定嫌疑人真实年龄与身份年龄不符,检察机关据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我们的工作还在深入。”崔媛她们又将目光投向教育主管机构。很快,在她们的建议下,教育主管部门针对网络安全向辖区学校提出要求,督促学校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与教育,为校园网加上“安全锁”的同时,重点关注孩子的网络认知和网络行为,会同法治副校长为孩子们普及抵制不良信息、安全文明用网相关知识,尤其假期更要与家长协同配合,为孩子守住网络安全的底线。

广泛“引援”
培育壮大专业力量

  谈及未检工作如今的可喜局面,崔媛将调动“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当作另一大“法宝”。
  对崔媛的说法,共青团临汾市委学少权益部工作人员董婷感同身受。“检察机关没有关起门来单打独斗,她们把自身优势放大,指导维权专员、专门社工等有序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确保我们既能把好法律关,又能释放出最大能量。”
  临汾恒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张阳告诉记者,他们接受检察机关委托,从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心理疏导及社会调查等工作。特别是面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他们的社会调查报告尤为关键。第七检察部的女检察官通过悉心指导,使他们的调查程序更规范、内容更全面,出具的调查报告参考意义更大。
  “我们司法社工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检察机关的适时指导。”恒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职社工郭芳芳以实例诠释引领的作用。
  郭芳芳说,她曾经参与到因盗窃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中。帮教期间,她就是在第七检察部女检察官的指导下,首先从法律约束性为孩子讲起,告诉孩子“为什么你会触犯法律,它的代价是什么,你为此失去了什么”。见孩子有所触动,她又话锋一转,提及法律又是如何对他“网开一面”,他需要以怎样的姿态才能重获法律的保护。
  这些依托法律、解读法律的谈话,让孩子收获了勇气,他开始走出自我封闭,用勤勉工作来回馈社会。如今他不仅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也明白了节制花钱、控制欲望的意义所在。“学习一技之长,学会自食其力”成为其憧憬的美好未来。
  “女检察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种天然的亲近感,让我们比别人更懂孩子,深耕政法领域这份责任感,又使我们较别人更珍惜孩子。两种情感注入,升腾出的是我们书写新时期临汾检察未检答卷的厚实底气和坚定信心,这条路,我们会义无反顾走下去。”面对未来,崔媛团队的响应温柔又铿锵。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新宇告诉记者,近年来,第七检察部已成为临汾检察的一张闪亮名片,该部先后被省妇联、省人社厅评为“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省总工会评为“山西省五一巾帼标兵岗”,被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下一步,他们将牢固树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理念,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强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促推“六大保护”贯通协同,持续深化与有关部门的务实合作,以更好检察履职促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  

本报记者杨锐 狄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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