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针对部分烟酒商行销售假冒汾酒产品的违法行为,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快速响应、重拳出击,累计收缴假冒酒水96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5万元。同时,开展针对性酒类经营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经营者严守经营底线,从源头杜绝售假行为。侯马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紧盯民生领域消费安全痛点难点,以检察履职筑牢消费安全法治屏障。 (任育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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