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引导理性维权 践行务实举措

——河曲法院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事关群众“钱袋子”、事关社会安宁。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合法借贷,严打高利贷、套路贷及非法放贷行为,就是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近日,河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及时化解高息隐患,有效维护了当地市场金融秩序与社会稳定。
  2011年4月,张某、李某因合伙开铝合金门市向王某借款18万余元用于日常周转,口头约定月息1分5厘(年化18%)。后因经营不善门市倒闭,王某多次催要欠款未果。2026年新年刚过,王某将张某、李某共同起诉至河曲法院,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66万余元。
  承办法官李宇龙接手案件后了解到:张某、李某因门市倒闭,不仅欠王某借款,还拖欠建筑材料货款、门市房租,二人均已赴外地打工还债。
  鉴于案件系简单民间借贷纠纷,且被告确有实际困难,李宇龙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高效解决。
  “月息1分5厘(年化18%)属于高息贷,结合二被告实际履行能力,不利于纠纷解决。”李宇龙开门见山,着重强调高息贷的危害,“民间借贷若利息过高,看似解燃眉之急,实则会拖垮个人和家庭,甚至衍生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调解中,李宇龙一方面以案释法,向王某阐明高息不可取,解读利率、砍头息等法律规定,引导其理性维权;另一方面,向王某说明二被告的现实困境。王某逐渐认识到高息借贷的风险与不合理性,同意协商。
  在做张某和李某的工作时,张某无异议;李某道出难处:开门市掏空家底,去年为老人治病花费巨大,且孩子刚上大学……恳请宽限还款时间。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确认本金18万余元,需还本息共计19万余元。其中,张某限期一个月内还清10万元;李某因确实困难,分3年还清剩余9万余元。调解结束后,张某与李某对法院灵活务实的司法举措表示感谢,王某亦送来锦旗致谢。
  河曲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方面加大日常防范高利贷、套路贷等普法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理性借贷观,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一方面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秩序,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民间借贷高发案件特点、调解难点、法律适用及涉高利贷甄别处置等问题。同时,对高风险借贷案件及时发出风险提示,着力提升调解与审判质效,力争通过深化会商研判推动审判更精准、普法更有效、维权更有力。

本报记者赵丽 通讯员武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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