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阎丽娜 王森)近日,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河西法庭通过“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追偿权纠纷案件。
2024年8月4日,原告申某驾驶机动车行驶途中,与案外人郑某驾驶的车辆及其他多车发生连环追尾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被告樊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该起事故经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案外人郑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申某、被告樊某均无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樊某伤情较重,需立即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因事发突然,其本人及家属未能及时筹措相关医疗费用。原告申某出于善意,主动为被告樊某垫付医药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两万余元。
2025年9月,樊某得到了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却迟迟未返还申某垫付的款项。经多次沟通未果,今年1月,申某向尧都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研判案件核心争议。法官深知,该案虽法律关系明确,但单纯依靠法律裁判难以真正化解心结,若能通过调解化解矛盾,既能减轻当事人诉累,也能最大限度兼顾双方实际困难。法官随即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开展初步调解工作。
电话沟通中,被告樊某坦言,自身因交通事故导致双腿严重受伤,行动严重不便,且其配偶长期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夫妻二人无固定收入来源,系村里五保户,经济条件困难,暂时无能力全额返还垫付费用。而原告申某则坚持,自己也只是普通的务工人员,收入并不稳定,事发时是出于善意垫付费用,如今被告已获赔,理应返还垫付款。经过多次沟通,被告表示,自己虽然获得了事故赔偿,但双腿骨折尚未痊愈,仍需进行二次手术,后续医疗开销较大,只能先行返还8000元,原告对此数额坚决不予认可,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被告樊某年龄较大且双腿残疾、行动不便,到庭参与诉讼存在实际困难,法官决定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主动前往被告家中开展现场调解,用面对面的沟通,打通化解矛盾的“最后一公里”。
到了被告家中,承办法官看到,被告听力受限、依靠双拐艰难行走,其配偶卧病在床,生活困境一目了然。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紧扣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细致梳理原告申某的合法诉求,逐一核对垫付费用的项目、金额及相关凭证,结合事故赔偿项目与数额,明确告知被告樊某负有返还垫付款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针对被告的法律困惑、生活顾虑与抵触情绪,逐条释法明理,耐心讲解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帮助他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逐步解开被告的心结,同时也向原告客观说明被告的特殊家境,劝导双方互谅互让。
法官的耐心沟通、真诚履职与专业释法,深深打动了双方当事人。被告樊某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法律责任,当场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某也体谅被告的实际困难,主动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樊某当场返还原告申某垫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