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系民心,公益诉讼护民生。近期,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紧扣春耕生产、食品安全、校园防护三大民生重点领域,忠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先后组织开展农资安全、“3·15”食品抽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以精准检察监督守护公共利益,以法治力量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护春耕 守“粮”安
当前正值春耕春管的关键期,灵石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预防性监督核心职能,开展春耕农资安全专项监督行动,以检察履职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行动期间,检察干警深入农资经营门店一线,坚持严查细核与法治引导双向发力,实现重点农资经营主体监督全覆盖、无死角。检察干警重点核查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货台账、销售备案等材料,严查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营活动规范有序、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同时,检察干警现场向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从源头筑牢农资安全防线。
严抽检 护“食”安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灵石县检察院立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监督主责主业,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行动,以全链条、全方位法律监督,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关键环节,聚焦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门店、校园周边商铺等重点场所,围绕群众日常消费高频食品品类开展全面排查抽检,重点检测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农药兽药残留等安全风险指标,做到风险点位全覆盖、重点品类无遗漏。
检察干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抽检相关规定,遵循随机抽样、全程监督、规范送检原则,依法依规完成样品提取、登记备案、封存送检全流程,同步核查食品经营主体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贮存等制度落实情况,细致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护开学 保“童”安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灵石县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开展了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以法律监督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坚实屏障。
检察干警先后深入县域内第一、第二、第三幼儿园,对食堂经营资质、后厨操作规范、食品留样管理、餐具清洗消毒、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实地监督检查,逐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现场下达整改意见,督促食堂管理方立行立改,严守校园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同时,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铺开展突击检查,重点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不合格食品等侵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公益诉讼线索依法立案1件。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灵石县检察院深耕公益诉讼领域,聚焦民生关切,在重点领域持续精准发力,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期待,以更严监督彰显检察担当,用心用情守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