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居民张某因一时贪念,非但未领到所谓的“扶贫款”,反而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
2024年10月,张某收到一份快递,内附“国家扶贫款”发放通知。在侥幸心理驱使下,张某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声称其符合扶贫申领条件,可获批168万元扶贫资金,但以其银行账户“流水不足”为由,要求其“包装银行卡”,通过刷流水提升账户额度。
在巨额利益诱惑下,张某将本人名下山西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晋商银行等多张银行卡信息提供给对方。
2024年11月8日至14日短短一周内,上述银行卡先后接收多笔转账,累计金额233000元,其中包含外地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被骗资金70000元。钱款到账后,张某遵照“上线”指令前往银行网点取现。面对工作人员的问询,其按照事先串通好的话术,以“家中装修”“子女婚嫁”等理由搪塞,顺利将资金取出。随后,张某扣除约定的“好处费”1700元,将剩余现金转存至“上线”指定账户。
张某看似只是“帮忙转账”,实则已涉嫌刑事犯罪。其为蝇头小利出借银行卡,协助取现、转移涉诈资金,已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实施“跑分”洗钱行为。近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