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法润老兵37

还款无力遇难题 多方沟通解困局

  •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

  •   2024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法院,在我省部署开展“法润老兵”(山西行动)专项行动。为有效促进退役军人涉法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我报开设“法润老兵”专栏,刊登“法润老兵”(山西行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用法普法、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

      2023年,退役军人江某因急需资金周转,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江某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贷款仅限个人合法合规消费,未经银行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用途;贷款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息;额度有效期12个月,若江某违约,将按日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约定贷款利率上浮50%。
      合同生效后,江某以购置装修建材为由,申请20万元贷款。放款后,江某按约定按期支付利息。贷款期限届满时,因个人与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江某无力偿还剩余贷款。银行多次催告未果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江某偿还本金、罚息等共计20余万元,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
      江某收到法院传票后,通过“法润老兵”微信小程序提交法律服务申请,同时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求助,希望尽快获得律师代理。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依规简化流程,第一时间指派律师志愿者与江某对接。
      见面沟通时,律师志愿者发现江某行动不便、情绪激动。经了解,江某近期突发脑梗,出院后仍有半身不遂症状;已与配偶离婚,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无稳定收入,生活与就医均面临困难。江某表示:“我是退役军人,并非故意拖欠,实在是身体不好、无法工作,看病又花费大量积蓄,确实无力还款。”律师志愿者耐心安抚,表示一定会尽力帮助其维护个人权益。
      律师志愿者阅卷并梳理证据后确认,银行提交的证据充分,江某未按期还款的事实成立。江某坦言,已偿还1万余元利息,对20余万元的欠款(含0.7541万元罚息)无力承担,希望能减免部分费用。
      律师志愿者向江某出示同类指导案例,告知其合同约定的利息与罚息符合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无直接减免依据。结合江某患病、无收入的特殊情况,律师建议其主动与银行沟通,制订详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优先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江某接受建议,认真制订了分期还款方案。
      临近开庭,律师志愿者先与银行诉讼代理人协商分期、减免罚息事宜,对方因未获授权无法答复。随后,律师志愿者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详细说明江某的身体状况、经济困境,指出判决后难以执行,而分期还款既能保障银行债权,也能为江某留出筹款空间,助力矛盾实质性化解。最终,在法院主持下,银行负责人参与调解,充分听取江某与律师的陈述后,同意将江某的分期付款期限延长至一年。

      本报记者邢晓瑞 郭亚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6-04-10期

    • 第2026-04-09期

    • 第2026-04-08期

    • 第2026-04-03期

    • 第2026-04-02期

    • 第2026-04-01期

    • 第2026-03-31期

    • 第2026-03-30期

    • 第2026-03-27期

    • 第2026-03-26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