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云端化解木桌变形纠纷

  如今,网络购物成为消费新风尚,足不出户就能选购各类商品,可一旦遇上质量问题、商家推诿售后,该如何维权?近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用一场不见面的线上调解,妥善化解了消费者与商家的矛盾,以柔性司法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也为大众网购维权指明了方向。
  2024年4月,高明(化名)在网络上浏览购物,看中一款木质桌子,当即联系商家微信下单购买并于2024年4月8日收到桌子。本以为买到了实用好物,但才使用了一年,这张木桌就出现了严重变形,桌面凹凸、支架歪斜,完全无法正常使用。2025年7月16日,高明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映给卖家,要求履行保修义务,或是办理退货退款,可卖家却态度强硬,拒不承担任何责任。高明随即决定通过诉讼手段进行维权。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标的较小,且被告远在福建泉州,两地相距甚远。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组建了网购木桌纠纷调解群,将调解现场搬到线上,开启云端解纷模式。通过微信群,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核实案件细节,找准问题症结,一步步推动纠纷化解。
  调解之初,卖家态度十分坚决,始终以“过了保修期”为由,拒绝承担任何售后责任,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明确指出,普通家用木质桌子属于耐用消费品,正常情况下使用两三年乃至更久都不会出现严重变形、无法使用的情况。案涉木桌仅使用了一年就严重变形,足以说明商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并非简单的“过保”就能免除商家的质量担保责任。同时,法官充分考虑到木桌运输不便、运费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在调解中充分兼顾双方利益,提出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既不让消费者蒙受损失,又不让卖家承担不合理的费用。
  在法官的劝说下,卖家最终认识到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态度逐渐转变,当场同意支付赔偿款项。在法官的见证下,卖家直接在微信群内向高明转账2000元赔偿款,就此案结事了。这起跨越千里的消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本报记者杨瑾 见习记者夏哲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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