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离职后仍被挂名监事,咋办?

——山西综改区检法联动排解群众烦心事

  早已离职离岗,市民王某却仍被工商系统挂名企业监事,新单位入职审核因此受阻,变更登记诉求迟迟得不到回应。5月18日,记者获悉,面对群众急难愁盼,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整合内部办案力量,深化检法协同联动,仅用3天时间便通过先行调解妥善解决监事登记涤除难题,帮群众及时守住就业机会。
  2021年8月,王某入职山西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任监事,任职期间未履职、未领取任何报酬。2023年6月,王某正式离职并办理完备离职手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2025年,王某应聘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入职审查时却被查出仍登记为原私募公司监事,违反央企员工不得在外兼职规定,被要求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监事登记涤除,否则不予录用。王某多次与原公司沟通、发函催告,均无人回应。
  2026年4月1日,王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监事登记。因案件排期,开庭时间延后至7月3日,远超入职截止日期。情急之下,王某通过网上信访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求助。
  信访线索移送综改区人民检察院后,该院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控申、民事检察部门一体联动,急事特办快速处置。
  办案检察官从严核查案件审理流程、法定审限及庭审排期,细致查阅卷宗材料、对接承办法官核实案情。经严谨审查确认,该案审理程序合法、未逾法定办案期限,不具备启动民事审判监督的法定要件。
  检察人员随即调整办案方向,摒弃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思维,聚焦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锚定群众就业核心民生权益,紧扣“检护民生”工作要求精准发力。
  办案全程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向上级检察院同步案情进展、汇报化解方案;对内构建控申前端接访稳控、民事检察牵头主导、多环节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对外主动对接法院会商研判,共同敲定最优解纷路径。
  经查,涉事私募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缺乏主动配合办理登记变更的主观意愿和实际能力。依据工商登记管理规范,监事信息撤销变更仅采信生效裁判文书或民事调解书。为规避常规诉讼冗长周期、保障当事人顺利入职,检法双方会商确定,采用诉前快速调解方式简化流程、压缩时限。
  检察机关双向开展精准释法说理,明晰法律权责、阐释登记义务、疏导双方分歧,法理情理相融并举,顺利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意向。法院及时组织庭前调解,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文书经签收即时生效。
  王某凭生效调解文书与新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获批适当放宽入职审核期限。5月14日,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生效调解书,依法撤销王某监事工商登记信息,困扰其多时的就业阻滞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本案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高质效履职的务实举措。该院依托检察一体化和检法联动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先行调解柔性化解商事登记争议,既保障群众合法就业权益,也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本报记者李青
  通讯员李晓红 王慧晶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6-05-20期

  • 第2026-05-19期

  • 第2026-05-18期

  • 第2026-05-15期

  • 第2026-05-14期

  • 第2026-05-13期

  • 第2026-05-12期

  • 第2026-05-11期

  • 第2026-05-08期

  • 第2026-05-07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