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是农户的“心头宝”,售粮款是农户的“辛苦钱”。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农户售粮时的信任,通过地磅作弊实施诈骗,损害农户合法权益。近日,寿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的张某某等4人涉粮诈骗案获一审宣判,4名被告人因诈骗罪获刑。
经查,2025年2月起,被告人张某某伙同其余3人在寿阳县从事粮食收购业务,因经营状况不佳,便动起了“歪心思”,预谋通过作弊手段骗取农户售粮款。几人分工协作,提前准备好地磅遥控作弊装置,在收购农户玉米等粮食时,趁农户不注意暗中操作遥控器篡改称重数据,以缺斤短两的方式多次骗取农户售粮款项。截至案发,4人累计诈骗金额达30余万元。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寿阳县检察院将其作为涉粮民生重点案件办理,坚持从严惩治、精准履职。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材料,逐一核实交易记录、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等关键证据,完善证据链条,明确各被告人的犯罪作用,依法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及量刑建议,认定4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范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