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巍)6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权威解读,标志着我省长城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新阶段。
我省长城跨度大、点段多、跨域分布广,管护范围零散、权责界定复杂,保护治理任务艰巨。立足本地保护痛点和现实需求,《条例》结合山西实际出台多项创新举措,为长城遗产永续保护、活化利用筑牢法治根基。
《条例》聚焦保护、管理、利用三大核心,搭建特色化保护体系。针对长城跨行政区域的管护难题,明晰层级权责、破除管护壁垒,明确各级政府、文物部门、基层属地等多方责任,创新建立“省际协同保护+省内联席会议”双重机制,有效破解交界区域责任模糊、监管缺位等问题。
统筹人防技防建设,全方位筑牢长城安全防线。《条例》固化长城保护员制度,落实岗位补助和安全保障,稳定基层管护力量。同步强化科技赋能,规划建设全省长城资源数字化平台,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检、大数据监测等技术开展动态管护。严格规范修缮标准,重点强化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保护,加大违法破坏行为惩处力度,严守文物安全底线。
坚持守用并举理念,让千年长城文脉活态传承。《条例》坚守“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为先”原则,所有开发利用均以文物保护为前提。紧扣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深度挖掘长城历史与文化价值,讲好山西长城故事,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有机统一。
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我省细化六项务实举措,全面提升长城保护质效。压实各级管护责任,将长城保护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恪守文物修缮原则,兼顾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最大程度保留长城原始风貌;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深耕长城历史文化研究,让文物遗存活起来;依托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整合沿线文旅资源,打造特色游径,拉近群众与长城文化的距离;加快搭建长城数字化平台,建立永久数字档案,实现全天候智能监管;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壮大保护力量、设立专项基金,推动长城保护从政府主导转变为全民共治。
《条例》的出台,是我省以法治赋能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我省将依托法治保障、科技赋能、全民共治,扎实做好长城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工作,让千年长城文脉在新时代永续传承、焕发新生。
《条例》于2026年7月5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