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一到夏收秋收,村里主干道、乡道上铺满麦子、玉米,骑车走路都提心吊胆,生怕打滑出事。今年不一样了,路上干干净净,收的粮食有专门的晾晒场、收购点,既安全又省心!”时值夏收旺季,侯马市村民张大爷望着平整畅通的乡村道路,道出大家伙儿的真切感受。
公路晒粮是农村秋收夏收的常见现象,看似是便民之举,实则是暗藏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危险行为。平整的公路被粮食覆盖、挤占,路面摩擦力骤减、通行空间缩减,极易引发车辆打滑、避让不及等交通事故,让“丰收路”沦为“风险路”。
丰收之路变“夺命险途”
侯马市就曾发生一起因公路占道晒粮引发的致命交通事故。2024年9月,郭某驾驶小货车在某乡道行驶,发现右侧半幅路面都被占用晾晒玉米,仅剩半幅路面供双向车辆通行,而前方有一辆卫某驾驶的电动车在缓慢行驶。郭某跟行一段距离后,确认周边暂无对向车辆,于是低速超越前方电动车。而就在超车瞬间,卫某突然向左转弯,郭某避让不及,两车猛烈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毁,卫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公安机关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郭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卫某负次要责任。2025年3月,公安机关以郭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慎司法破“固有认知”
“该案看似事实清晰、责任明确,但结合农村占道晒粮的实际场景,我觉得责任认定存在偏差。”受理案件后,检察官没有仓促定案,经过实地精准丈量道路宽度,逐帧复盘监控录像,发现涉案道路总宽度仅7米,因半幅路面晒粮,实际有效通行宽度仅3.5米,小货车车身宽度就达2.19米,郭某超车在客观上不具备保持1.5米横向安全距离的现实可能性,且郭某超车前已鸣笛示意,全程车速26.3千米/时,符合该路段的限速要求;卫某未观察后方来车、贸然变道左转,是事故发生的直接人为因素之一;案发路段大面积占道晒粮,破坏正常交通秩序,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前提和诱因。
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及案发场景,检察机关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郭某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行为,不满足交通肇事罪定罪条件。同时,案件审查期间,郭某主动联系被害人亲属,诚恳致歉、积极协商,全额承担各项经济损失,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亲属出具谅解书。今年2月4日,侯马市检察院依法对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3月23日,经临汾市检察院复核予以维持。
源头解忧助“乡村焕新”
该案的办理,让检察机关深刻意识到,公路晒粮涉及到交通安全治理、民生服务保障的双重短板。单纯的个案处理、口头普法远远不够,唯有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才能彻底杜绝“丰收路“变”夺命路”的悲剧。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公路晒粮监管盲区、民生晾晒需求缺口、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该院督促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全域划定市内所有主干道路、乡村主干道、通组道路为禁止晾晒粮食路段;组建专项巡逻队伍,在夏收、秋收关键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对违规农户耐心普法劝导、及时清理路面粮食;向相关单位制发“关于禁止在公路上晾晒粮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提示函”,明确指出公路晒粮的违法性、危害性及潜在安全风险,明确协作要求。
为破解群众“晒粮难、无地晒”的核心痛点,在检察机关推动下,全市各乡办、街道办统筹规划晾晒场地,实现各村集中晾晒场全覆盖;在各村布设规范化粮食收购点,夏收秋收期间上门开展收购服务,目前收获的粮食85%以上可直接现场收购完成处置,无需农户自行晾晒,从源头减少占道晒粮行为;投放大型粮食烘干塔设备,遇到阴雨潮湿天气,可直接集中烘干湿粮,快速完成粮食脱水、储存,保障粮食晾晒品质。
如今行走在侯马市的乡村道路上,干净通畅的道路、井然有序的村容村貌,成为丰收时节最美的底色。
本报记者狄红生 通讯员陈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