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窗口”,是传递司法温度、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寿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立足职能定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规范提质、便民暖心为抓手,持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监督质效,用实干担当在“小窗口”书写为民“大文章”,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公平正义直达群众身边。
建强“一个中心”,群众诉求“只进一扇门”
寿阳县检察院严格对标最高检统一规范,持续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建设,科学划分功能区域,配齐同步录音录像、医疗急救箱等设备,公示控告、申诉、司法救助等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让群众“进门即明、办事有据”。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信访接待服务质效持续提升,该院信访接待室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该院构建“实体大厅+网络+热线+微信+综治中心”一体化服务体系,实现12309中国检察网、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与实体大厅并行运转,并依托综治中心,打通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网络、视频诉求受理渠道,确保群众诉求统一归口、统一登记、统一分流、统一办理,从根本上杜绝多头受理、相互推诿问题。常态化推行领导带头接访制度,直面群众诉求;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上门接访就近办、视频接访远程办,对材料不齐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内容,切实减少群众诉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抓实“两项制度”,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
寿阳县检察院始终把“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作为工作底线,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制度。对群众反映的诉求,无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均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性回复,明确告知材料收悉及审查进展;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实体处理决定,书面答复信访人,答复文书清晰载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处理结论及不服决定的救济途径,让群众“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书面告知有权管辖部门及联系方式,坚决杜绝“一推了之”。
同时,该院建立“受理—分流—办理—答复—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逐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全程督导跟进与台账销号管理,全力保障各类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管、办理有反馈、办结有成效。
用活“三类听证”,群众疑虑“在阳光下消解”
寿阳县检察院以公开听证为抓手,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懂、能信服”。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依法在听证室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组织当事人“面对面”陈述诉求。近年来,该院开展听证83件次,涵盖“四大检察”业务。
该院分类推行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简化听证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快听快结、高效化解;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涉及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的“小案”,将听证会开到信访人住所、村(居)委会等,就地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与此同时,该院建立专业化听证员人才库,分类吸纳法律专家、行业技术人员、基层调解能手,根据案件类型“点单式”抽选听证员,确保听证意见专业、中立、可信,切实解开群众“法结”“心结”。
做深“四项救助”,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为解决因案致困群众急难愁盼,寿阳县检察院深耕司法救助,扎实推进“四项救助”举措,近年来共开展救助40件,以精准帮扶传递检察温暖。
主动发现,精准摸排暖民心。该院坚持主动作为,在办案过程中同步排查被害人因案致困致伤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群众,主动告知权利、协助准备材料、启动救助程序,以“三主动”实现救助不缺位。
快速审批,急难救助解民忧。针对一些紧急情况,该院开通“快速审批通道”,简化流程、压缩时限,确保较短时限内完成审查、报批、发放全流程,高效化解群众燃眉之急。
多元救助,综合帮扶防返困。该院打破单一资金救助模式,联动教育等多部门,为发放救助金后仍有困难的群众,落实就学、心理疏导等帮扶措施,杜绝“一救了之”。
救助回访,长效关怀显担当。该院建立救助回访长效机制,在救助金发放后,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跟踪回访,了解群众生活改善情况,筑牢民生底线。
压实“五类台账”,日常工作“全程留痕”
针对控告申诉工作琐碎繁杂的特点,寿阳县检察院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涉法涉诉分析五类工作台账,实现各项工作全流程留痕、有据可查、有痕可溯。
各类台账明确记录核心信息,涵盖诉求受理、案件办理、措施落实、结果反馈等各个环节,既为“件件有回复”提供扎实支撑,也为工作复盘、数据分析、领导决策提供精准依据。
通过常态化梳理台账数据,寿阳县检察院精准掌握信访诉求特点、案件办理质效,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针对性优化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筑牢基础。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韩旭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