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带上残疾人一同奔小康——《山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公布

  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
  如何补上残疾人事业的短板,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近日,《山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公布。
关键词:目标与任务
  《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规划》提出,要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具体包括,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对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符合条件的依申请给予医疗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
  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福利保障水平。
  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供个人缴费补贴;对缴费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易地移民搬迁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搬迁愿望和需求的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提高托养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为盲、聋、智障等残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对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给予更多政策优惠支持,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回归家庭生活。少数民族聚居散居地方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残疾人的风俗习惯,健全惠及各族残疾人的托养照料服务体系。
关键词:就业与增收
  《规划》提出,要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如期脱贫。
  将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政策、项目向贫困残疾人倾斜。有序组织引导农村残疾人劳务输出脱贫。加强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资产收益扶持,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基本康复服务和家庭生活无障碍有保障。
  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残疾人。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执业。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制度。
  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参照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市、县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基地,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制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有关政策。支持盲人按摩业发展,鼓励盲人按摩规模化、品牌化。
  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完善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
  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辅助性就业机构,逐步满足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适宜人群的辅助性就业需要。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就业残疾人就业,各地要将不低于15%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护。消除影响残疾人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关键词:投入与保障
  《规划》提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多领域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
  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统筹规划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项目,扩大覆盖范围。加强残疾人就业、盲人医疗按摩等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用地、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惠扶持政策。
  同时,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和基础学科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推进城乡区域残疾人小康进程。

本报记者 贠娟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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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17-01-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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