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21日讯(记者雷清明)今天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明确要求,全省法院要积极稳妥化解涉企纠纷,探索司法服务保障新途径,帮助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要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外来企业合法权益和侵害外来投资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刑事犯罪,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要求,要完善企业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机制,对涉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结、快速执行,努力为企业避免诉讼风险和经济损失;要加强涉企案件执行工作,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对“老赖”坚决进行打击;对无履行能力和有发展条件的被执行企业,尽可能协调申请执行人采取以资产使用权抵债、资产抵债返租、企业整体承包经营、债权转股权以及托管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要慎用强制措施,对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采取保全措施,应就地查封、扣押,以保证企业对查封、扣押物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使用。对因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执行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确需采取措施的,要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全省法院要妥善审理涉及煤炭、焦炭、冶金等产业转型、升级和优胜劣汰过程中发生的破产、改制、重组等案件,引导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控股,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常态机制;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民营经济秩序的犯罪,保护民营经济主体所有者、管理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经营安全。
同时,会议还明确,各级法院要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国家司法救助两项工作,为律师坐班接访、代理申诉案件提供便利条件,并切实解决司法救助资金配套不到位、使用不充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及时得到国家救助,最大限度地提升息诉罢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