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五方面突出问题值得高度重视

  随着为期三个月的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利剑行动”的深入,各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一一被发现。山西煤监局有关人士指出,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蓄意隐瞒采掘工作面、超能力组织生产现象严重。在近期煤炭价格“疯涨”的情况下,个别煤矿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要煤不要法、要钱不要命,超能力组织生产。为躲避安全监管监察,煤矿企业采用假密闭方式,对计划外回采头面进行隐瞒,隐瞒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且不在调度台显示,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典型的例子是山西钜盛能源集团宁武张家沟煤业有限公司故意隐瞒2105、2107两个采掘工作面。
  入井人数不清、管理混乱。部分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显示的入井人数、井口入井检身(考勤)登记的入井人数、矿灯房入井人员领用的矿灯数不一致,也就是弄不清真正的入井人数,有些甚至是为了隐瞒井下计划外采掘工作面而故意漏填漏报入井人数,造成入井人数管理混乱。
  提供虚假情况。为隐瞒计划外采掘工作面,煤矿企业准备真假两套图纸、两套报表、两套资料。一方面增加了技术管理难度,造成图纸混乱、管理差错、决策失误;另一方面逃避了安全监管监察,形成监管“真空”、监控“盲点”。
  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在暗查、暗访的矿井,有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未按要求设置在调度室,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无法真实显示井下作业人数,调度室人员就无法全面掌握井下监控信息并进行统一调度。一旦发生井下事故,易造成调度滞后、指挥失误等不良后果。
  主体企业对煤矿安全管控不到位。部分央企、省属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对所属煤矿的生产作业计划、重要维护工程把控不严,没有实时掌握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所属煤矿检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管理上出现“真空”。
  对此,山西煤监局表示将通过创新监察执法方式、严把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深查、细查、严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坚决斩断事故发生苗头,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本报记者 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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