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户均一套房” 如何实现?—— 透过关键词看《山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

  到“十三五”期末,我省将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城镇住房供需格局,基本达到“户均一套房、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目标,全面建设安居宜业、文明幸福的小康住宅人居环境。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近日公布的《山西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明确了总体发展目标。
关键词:住房需求总量
  《规划》提出,2016-2020年,全省城镇住房新开工需求约185-210万套,建筑面积约18600-21230万平方米。其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约37.1万套。
  据预测,这些住房需新增住宅用地约7440~8500公顷;用电新增负荷约1190兆瓦;供热新增负荷约6510兆瓦;供水量每天新增约74万吨;燃气量新增负荷约7300×106万兆焦。新建住宅共需水泥约2340万吨,钢材约930万吨。城镇住宅投资额约6650亿元。至“十三五”末,房地产开发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将力争达到5%左右。
关键词:住房供应体系
  我省将加快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差异化住房政策体系,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成熟、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
  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对居住在各类棚户区内的居民,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
  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以市场化为导向,实行租赁和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通过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有效增加各类商品住房供应,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关键词:公积金先提后贷
  在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基础上,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省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有关政策,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放宽提取条件,扩大提取范围,实行先提后贷;开展异地贷款和装修贷款业务,优化商品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推行多种贷款合作模式,提高实际贷款额度;改进服务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提取和贷款办理时限。
关键词:绿色建筑行动
  我省将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逐步加大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范围,以太阳能光热系统为重点,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强制推进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高层居住建筑等逆12层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
关键词:住宅产业化
  我省将提高住宅产业化发展水平,推动住宅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装配式钢结构在住宅中的运用,确保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新开工保障性住宅面积所占比例逐年增长约2个百分点。积极推行住宅性能认定和住宅部品认证制度。推动住宅全装修,做到装修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鼓励采用菜单式集体委托方式进行装修,促进产业化装修与个性化装修统筹结合。优化住房户型设计,强化智能化配套建设,完善住宅使用功能。
关键词:盘活存量房源
  我省将大力发展存量住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盘活存量住房房源。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住房租赁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和专门服务窗口,方便群众租赁房屋,提高房源流通效率。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未出售且具备出租条件的商品住房,鼓励个人出租自有住房。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关键词: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我省将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鼓励地方采用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有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不断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缩短安置周期。
  同时,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实现早分配、早入住。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
关键词:不再建设封闭式小区
  我省将合理确定住宅区人口规模、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加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严格控制住宅小区容积率及建筑密度、高度,新建住宅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式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同时,强化规划控制,住宅区与机场、交通干线和工业园区等保持适当距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增加绿地和公共开放空间,创建住宅区宜居环境;优化住宅和景观环境设计;采取搬迁、功能置换、工程防护措施,推进老旧小区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噪声达标。
关键词: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我省将推动老年宜居社区规划建设,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居住小区公建配套规划。增加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推动既有设施和环境的适老化改造,方便老年人生活和出行。科学引导老年宜居住宅发展,优化老龄住宅的建设模式,鼓励开发建设代际亲情住宅,优化代际亲情住宅户型设计,建设代际亲情组合住宅单元,促进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专业化养老机构合作,发展专业化的养老公寓。

本报记者 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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