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参保人员异地直接结算
本报太原5月9日讯(记者王秀萍)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医保中心获悉,太原市为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启动异地安置离、退休等人员备案工作,规范备案人员信息库。
据了解,申请办理异地(不含港、澳、台及国外)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范围包括,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指离、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须提供:所在单位正式申请书、备案地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表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单位性质材料。如建筑施工类性质单位提供:企业资质证明、备案地“购买”或“租赁”房屋合同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