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我省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46个法院成为第二批试点单位
  本报太原5月11日讯(记者雷清明)当前,我省法院正在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构建家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强化家事审判机构和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完善家事审判的配套制度、探索富有地方特色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推动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协同发展……这是记者从5月1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家事案件是指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案件,主要有6种类型: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包括离婚、婚姻无效、婚姻撤销等,附带案件包括监护权、子女抚养费、离婚后财产分割等;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亲子关系案件,包括确认亲子关系、否认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抚养等;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
  据介绍,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为期2年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我省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小店法院、大同城区法院、晋城泽州法院被列为试点法院。从我省试点法院的统计情况看,约有40%的刑事犯罪案件最初都源于家庭纠纷的矛盾激化。除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外,家事审判所调整的家庭伦理关系也不断显现新情况、新问题,案件类型多样化,矛盾化解难度加大。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省高院在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了试点范围,确定46个法院成为第二批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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