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综合新闻

《办法》运行正当时——晋城国税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廉政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本报讯 2016年1月,伴随着全省稽查体制改革的运行,晋城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应运而生。作为全省第一家改革到位的稽查局,是如何加强对干部的廉政监督和管理,又是如何让干部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最近,笔者对《税务检查廉政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和审视。
  晋城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成立伊始,就把干部的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制定了《晋城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廉政监督管理办法》,对从事税收第一线、最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税务稽查人员严格约束,实行“一政三律”、“三查”、“三双”监督管理。所谓“一政三律”,就是对稽查人员在检查期间的“依法行政、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所谓“三查”,就是对稽查人员在检查期间实行“查前提醒告知、查中巡访督察、查后评议调查”;所谓“三双”,就是对稽查人员在检查期间的行为,做到税企“双向提醒、双向监督、双向控管”。
  这一创新型廉政监督管理体制的运行,很快便成为该局工作的一个亮点,短时间内引起了省、市国税局的高度重视。《办法》运行一年多来,共向被查企业发出“三卡”各61份,其中“廉政监督评议卡”全部收回。仔细翻看这一厚沓的“廉政监督评议卡”,从中好像实实在在“看到了”他们检查人员在被查企业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良好表现;廉政回访15次,占到被查企业的24.59%,认真翻阅这15份沉甸甸的“廉政回访记录”,从中似乎真真切切“听到了”他们检查人员在被查企业依法依规、公正执法的真实反映。 (田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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