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21日讯(首席记者 郝薇)近日,省工商局在全省工商登记窗口全面推行“无否决权”工作制度,从规范接待流程、抓实业务培训、落实服务保障、严格督查问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全省工商注册准入环境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着力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据悉,工商登记窗口“无否决权”工作制度的推行,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对”要求,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各环节和全过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的具体举措。
工商登记窗口“无否决权”工作制度,要求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需求、诉求,特别是涉及非标准化的申请,不能简单直接地说“不行”,而是给申请人以合理解释和引导。对不属于本部门事项的,明确告知办理的方法和路径,把有关政策讲明白,让申请人清楚知晓;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向申请人讲清楚补充内容和改进方法,积极采取提前服务、现场指导等主动性服务措施,切实解决申请人往返跑的问题;对法律法规不明确的,不能因为没有可以直接套用的标准条件就“一棍子打死”,而应建立快速便捷的沟通请示机制,逐级申报、快速批复,使申请人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服务和支持。
省工商局对全省各级工商登记窗口提出要求:坚持服务为本原则。不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通过窗口服务人员主动、热情的讲解和指导,促使群众办事更方便,企业创业更顺畅。坚持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健全窗口服务人员快速处理机制,改善窗口答复质量和受理效果。改变以往坐等审批的方式,改“不知道”为“想办法”,采取提前介入、主动辅导等措施,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申请的成功率,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坚持规范办事原则。审批人员在严格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审批的过程中,对涉及自由裁量权的事项,要研究细化标准,通过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随意性,做到同等申请情形、同一审批结果,推进审批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督查问效原则。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力度,充分发挥督查部门的督促、平台管理部门的检查、窗口单位的自查和社会的监督等综合监督作用,强化绩效考核和过错问责,切实保障工商登记窗口“无否决权”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同时,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强工商登记窗口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工商登记窗口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强化工商登记窗口依法行政,提升廉政风险点防控管理水平,严格杜绝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中不作为、滥作为和以权谋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