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如何保障企业的合法胜诉权益—— 聚焦我省“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

  近年来,我省执行案件增幅较大,比如2014年全省受理执行案件4万余件,2016年就达到10万余件,案件量增加了一倍多。涉企合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执行阶段不能及时得到兑现,可能会导致企业资金流断裂、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由此引发的社会经济矛盾将严重影响到我省的营商环境。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的安排部署,由省高院牵头组织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目标就是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及时兑现权益,使涉企合同案件“执行不难”成为常态,使企业营商环境得到明显优化。

关键词:三个问题

  6月2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朱明明确表示说:“通过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要解决三个突出问题:一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外界干扰执行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这是从被执行人和法院外部环境讲的;二是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这是从法院内部规范执行行为讲的;三是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暂时终结执行,发现有财产后再恢复执行,这在法律上称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该说,无财产可供执行是市场经济中作为每一个市场主体必须面对的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债权人必须面对这个现实,但终本程序并不是说法院就放弃不管了,法院还将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继续自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债权人也可以自己通过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又有财产可供执行了,法院将立即依程序恢复执行。总之,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实现债权人的权益,不能让失信者因失信行为受益。”
  与此同时,我省在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中,还要达到“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最终实现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涉企合同执行不难成为常态。

关键词:查人找物

  法院过去在执行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查人找物,现在可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有效查控。
  今年1-5月份,全省共使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案件37487件,涉及被执行人(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他)共48872人,查询金额629.37亿元,冻结金额6.19亿元。
  据介绍,目前,我省135家法院全部实现了与最高法院执行查控网络的对接,并与省内175家地方性银行实现“点对点”的专线连接,通过最高法院的“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以与全国3400多家银行以及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实现联网,查询涉企合同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4类16项信息。到今年9月底,全省各级法院要与当地不动产登记、公安、证券、工商等具有财产管理信息部门建立专网连接,做到对被执行人所有财产的“一网打尽”,尽快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全省不留死角,高效运转。

关键词:联合惩戒

  据介绍,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有75137名失信被执行人已全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仅今年就新录入失信被执行人14442人。
  省高院明确,对有财产而抗拒执行或规避执行的涉企合同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将失信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及时推送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联合惩戒。
  今年下半年,省高院将完成与省委政法委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建立点对点的专网连接,构建全省范围全方位全领域的联合惩戒失信网络体系,达到省发改、财政等部门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安、铁路、民航、旅游等部门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高铁、飞机和住宿星级酒店、高消费旅游度假等;人民银行、银监局要督促金融机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开展金融贷款、信用授权等金融活动;组织、人事、工商等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入党、公务员招录、担任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获得奖励荣誉等作出限制;省公安边防总队依据边控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决。
  另外,还计划开设专门的“山西失信曝光台”,凸显新闻性和实用性,以公布涉嫌恶意逃废企业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及实用资讯为主要内容,为老百姓“识别老赖、打击老赖、查询老赖”拓展空间,并将我省扎实推进“涉企合同执行难”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逐一展现在老百姓面前。
  在专项行动期间,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相关公众对法院执行人员在本次行动中出现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可以向各级法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据实反映,全省三级法院领导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查证,并对查证属实的执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移送相关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本报记者 雷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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