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2016年6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提供了具体操作依据。最近,《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17]26号)的印发,标志着我省国企国资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恰逢32号令出台一周年之际,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特开辟《企业国有资产交易100问》专栏,旨在宣传国有资产交易相关知识,落实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制度,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助力我省国企国资改革。
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山西省国资委选择确定的国有资产交易定点服务机构,始终致力于打造各类资源市场化高效配置和国有资产阳光交易平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统计数据,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2016年交易业绩位列全国第十,2017年获得产权交易行业AAA级信用评级(全国首批,山西唯一),已成为中部领先、全国靠前的产权交易机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将秉持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基础性、非标性资本市场平台功能,主动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转型,为实现山西振兴崛起贡献力量。
1.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4)《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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