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家活力,发挥企业家才能,营造企业家成长环境,我省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激发企业家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为此轮国企改革的企业家们注入更多强心剂。
《指导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起有利于企业家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企业家培育、选拔、评价、激励、保护、约束体系,形成全社会尊重爱护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发挥企业家创造激情、创新精神、创业能力,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使国有企业成为带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指导意见》确定了具体原则和主要措施: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增强改革创新动力。具体措施有:改革目标责任书签订办法;建立能上能下的契约化管理机制;健全严格规范的经营业绩考核机制;探索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管理机制。
坚持放权授权与科学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推进科学监管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具体措施包括:开展授权经营释放企业活力,积极引导企业增强经营活力,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完善政策边界划出纪律红线等。
坚持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考核分配增强干事创业能力。具体措施包括:淡化行政色彩,强化市场激励;规范薪酬结构,加大奖励力度;支持引进人才,注重多种激励。
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保护相结合,多种有力措施增强担当作为恒力。具体措施有:支持改革创新,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坚持依法依规,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鼓励担当有为,健全不作为问责机制;加大正面引导,优化发展环境。
本报记者 张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