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我省精简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

  形成“三清单”实现“三精简”
  本报太原6月28日讯(记者 李若男)我省将通过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最终形成“三清单”,着力实现“三精简”,使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不断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会不断得到优化。
  第一张清单是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第二张清单是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年审年检清单,第三张清单是清理后保留的政府指定培训清单。“三清单”确定后,将及时推送到省级政务服务大厅,作为行政审批受理审核的依据。今后办理行政审批时,审批部门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再提供清单之外的任何材料。凡是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清单之外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山西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肃追责。
  “三精简”一是通过依法依规精简,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原则上一律取消。清理后,原则上部门通过印发“红头文件”增设的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也要一律予以取消。二是通过信息共享精简。审批机关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有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原件或复印件。今年我省还将重点推动公民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事业单位基本信息、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的四类信息共享。三是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人需具备的能力、资质、经验、经历等条件,探索试行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并公示,审批机关先予以办理的办法。审批机关将相应加强对承诺事项进行事后核查和监管。
  通过上述做法,申请材料过多过滥、重复提交或者互为前置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将更清晰便利,办事成本更低,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为民服务意识也将进一步增强。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17-06-28期

  • 第2017-06-27期

  • 第2017-06-26期

  • 第2017-06-25期

  • 第2017-06-24期

  • 第2017-06-23期

  • 第2017-06-22期

  • 第2017-06-21期

  • 第2017-06-20期

  • 第2017-06-19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