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省人社厅责令47家单位限期补报

  因未报送劳务派遣经营情况
  本报太原8月9日讯(记者 齐泽萍)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责令47家劳务派遣单位限期报送2016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逾期将被列入人社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
  按照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绝大多数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报送了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但截止到7月20日,仍有47家冠名山西的劳务派遣单位,没有按规定向省人社厅报送2016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省人社厅责令上述劳务派遣单位8月10日前,补报《2016年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等材料。逾期仍不报送的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三项不利后果: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延续时,许可机关不予延续;相关材料报送情况和违规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人社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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