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空气质量改善
本报太原8月31日讯(记者 王龙飞)8月30日,省煤炭工业厅发布《山西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将通过加强全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工作,整体推动全省空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将与同级环保、交通、质监等部门,建立部门间劣质煤管控工作会商机制,相互推送所查处劣质煤管控问题线索,采取倒查追溯措施,查找劣质煤销售源头。
在煤炭销售活动中,企业要根据煤质不同,结合企业实际,对存储的煤炭进行分仓分堆存放并标注标识。同时,积极应用现代技术工艺通过实行配采配煤、筛分洗选加工等措施,努力提升煤炭销售质量,为用户提供符合环保规定的清洁煤炭。同时,限制向明确管制的地区销售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不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