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深度报道

整合、改制、扩区、调规 我省明确开发区改革新举措

  •   本报太原10月29日讯 近日,记者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已经印发的《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我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主要改革措施有四个方面,可以概括为“整合、改制、扩区、调规”八字。
      具体来说,“整合”,就是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主体,对地域相邻、产业趋同、功能互补、规模较小、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进行整顿合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政策。
      “改制”,就是要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利益关系,强化开发区经济属性。在管理体制改革上,从省级层面,将各类开发区统一归口商务部门管理,避免政出多门、令出多人,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合力;从市级层面,剥离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切实向开发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实行“办事不出区”;从县级层面,明确设在县(市)的开发区管委会由设区市政府派出改为由县(市)政府派出,明确开发区财政实行独立核算,纳入县(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解决了开发区与当地政府人、财、地、统计、社会管理等“两张皮”问题;从开发区层面,实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一肩挑”,理顺了领导体制;在运行机制改革上,着力推行“三化三制”改革,即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实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和薪酬绩效工资制,积极推动开发区“管运分离”的运营模式改革,打造外向型、高素质管理团队。
      “扩区”,就是要根据实事求是、适度超前、依法依规、集约高效的原则,以国家级和发展较好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通过整合、共建、一区多园等模式实现扩区,拓展发展空间。按照占全省国土面积2%左右、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总思路,通过“整合”和“扩区”这两项措施,争取未来15-20年时间,实现“一市一国家级开发区、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布局建设。
      “调规”,就是要依法依规、集约节约,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同时通过调整城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科学划定城市功能区,合理确定开发区布局、选址、规模,为开发区未来发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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