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论 坛

增强地级台法制类节目的故事性

  电视媒体法制类节目逐渐成为电视收视的一大热点,开辟法制类栏目的台(频道)越来越多。但是熟悉的人都知道电视媒体法制类节目不好做,做出来的节目很难吸引观众。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律语言过于书面化和专业化,尤其对准确性要求很高,导致不少法制类节目过于严肃、刻板和单调。那么,怎样才能创作出让观众喜闻乐见的电视法制类节目呢?笔者在地级电视台法制栏目从事记者工作十多年,一路走来,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越来越意识到增强电视法制类节目故事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笔者所在的运城广播电视台《法治·民生》,它下设《法治故事》、《警视在线》、《庭审纪实》和《119在行动》等多个子栏目。《法治·民生》栏目创建十二年来,节目整体的感染力和亲切感明显增强,收视率也不断提高。
  下面我结合我们栏目的发展和我的创作经验,就法制类节目如何讲故事谈几点看法,希望能给同仁们一定的参考。
  一、栏目的主创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功底。
  观众收看电视法制类节目主要就是学习知识和获取信息,因此媒体提供给观众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如果创作人员没有一定的法律功底,首先在选题的确定上就很难把握。作为地级电视台唯一的法制类栏目,栏目组每天都会接待几名前来反映问题的群众,他们反映的问题五花八门,有邻里纠纷的、保险理赔不及时的、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的等等。哪些问题可以报道?如何报道?这就要看事实是不是清楚?有哪些法律点?讲出的故事有没有警示和教育意义?尤其是《法治故事》这一块,主要针对的是民事纠纷,有些事件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如果因为创作人员法律知识的不足,以普通群众的眼光和传统的道德标准评判是非,做出来的节目就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误解,也有可能导致新闻侵权。
  还有就是解说词要通俗易懂,避免生涩拗口。文章开始我就说过,法律语言过于书面化和专业化,尤其对准确性要求很高。电视语言则要求通俗的、口语化的,适合听、说表现的语言。一些法制类栏目的记者并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对法律了解不够透彻,节目里会出现照搬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现象。
  二、换位思考,找准切入点。
  讲故事很讲究开头,也就是切入点。是顺序还是倒序?以哪一方当事人切入?故事是一条主线、一条副线,还是一条明线、一条暗线?这些都需要创作人员根据采访事件来决定。
  一个好故事应该如何去构思?依笔者的经验,首先要换位思考,站在观众的角度感受事件,想一想节目可以给观众带去什么?然后根据观众的感受和自己或者法律专家对事件的分析评判来谋篇布局、找寻切入点。在创作的过程中,笔者遵循的是选题要有大境界,写作要用小切口,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小切口可以是一段同期声,采用采访对象或声泪俱下、或慷慨激昂的话语来激发观众的激情,抓住观众的视觉;也可以是故事中的某一个细节,用细节来引起观众的兴趣。央视的《今日说法》现在通常用的就是这样的切入法。
  三、巧妙构思,设好悬念。
  生动的情节、富有震撼力的同期声、精炼的对话是电视法制类节目感染、吸引观众的重要因素。但不少创作人员没有把自己看成故事的讲述者,而是把自己看成律师、法官、学者或者宣传者,一味的去说教。一个好的记者,要讲出好的法律故事,必须巧妙构思,在抓好细节的同时,注意多设悬念。按照笔者的思路,一个15分钟的节目,不仅一开始要提出疑问,中间至少还要设置2到3处悬念,以此勾起观众的好奇心,把观众吸引到把节目中来,实现更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总之,要做好地级台的法制类节目,必须努力增强节目的故事性。创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文化底蕴和法律功底,在创作中要把握好选题,精心策划,巧妙构思,讲好故事,用“小故事”映衬“大法理”。 (作者单位:运城广播电视台)

刘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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