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让税收杠杆撬动绿色节水

  从12月1日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正式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旨在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对于促进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精准掌控水资源使用方向,具有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深刻的重大意义。
  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衡,北方水资源紧缺,尤其华北地区供需矛盾较大,其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的1/4,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占全国1/2,是全国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所以,华北地区包含的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内蒙古,都纳入了费改税的政策实施范畴。
  而山西作为资源型地区,有效保护水资源尤为重要,开征水资源税,将有力推进资源的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指出“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事实上,水资源税并非新设税种,之前是以费的名义收取,由相关部门负责,收入流向不易控制。进行“费改税”改革之后,可达到税收合法化、依法征收、统一管理分配等目的。

王晓华 桑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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