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鼓励校企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盟

  

被认定为国家级联盟及试点者奖励100万元


  本报太原1月13日讯(记者 齐泽萍)记者今天从省科技厅获悉,我省最新发布的《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试行)》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联合攻关和技术研发。对在我省新认定的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试点,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且运行情况良好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指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推动产业发展和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而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联盟以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形成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新型研发组织,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全面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办法》明确,联盟牵头单位应是在山西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整体技术水平在省内本行业内居于领先水平以上,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联盟由具有较高研发水平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产学研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盟核心成员不能少于十家,联盟成员总数一般不超过三十家。
  我省将积极营造有利于联盟发展的政策环境,研究制定支持和规范联盟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联盟的支持力度,引导联盟发展成为新型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优先支持具有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的联盟所申报的项目。对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促进产业发展等公共性服务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或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联盟,通过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公共性服务补助,择优立项对联盟牵头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在联盟先行投入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将积极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后补助等方式支持联盟的发展。
  省科技厅将依据指标体系对认定的联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类。未提交考核材料或未参加考核的联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山西省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格。年度考核较差的联盟,根据专家建议予以整改,整改期限为1年,若年度考核仍为较差,则取消其山西省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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