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2月2日讯(记者 王晓华)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日起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在我省等9个省(市、自治区)正式实施。1月份是水资源税改革的首个征期,1月10日上午10时许,运城市垣曲县开出我省第一张水资源税税票,入库全省首笔水资源税7342元,标志着省地税局顺利启动了水资源税改革后的征收工作。随后,全省各地均已完成税款申报入库工作。目前,我省共有水资源税纳税人4917户进行了首期申报,申报税款30139.99万元,实现了水资源费改税的良好开局。
为确保我省水资源税改革顺利推进,省政府下发了《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晋政发〔2017〕60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资源税改革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保护水资源的改革总体目标,本着“有序衔接、税费平移、注重调控”的原则,区分地下水和地表水、一般行业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超采地区和非超采地区用水等不同类型差别化确定我省水资源税额标准,不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不增加一般工商业企业正常生产用水负担。同时,进一步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对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取用地下水,超计划(定额)取用水加倍征税;对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征税。
水资源税改革是国家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具体改革政策之一。全省地税系统提前部署行动,积极做好水资源税改革准备,将水资源税改革作为2017年全省地税系统12项重点任务之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水资源税改革领导组,制定了《全省地税系统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建立团队,明确9个方面32项具体任务,与财政厅、水利厅密切协作,制定配套办法,开展税源调查工作。2017年12月1日改革正式实施的关键阶段,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开展了“改革倒计时、地税在行动”为主题的水资源税改革“零点行动”,联合水利(水务)部门深入重点企业,在2017年12月1日零点实地查看记录水表读数,实现“计费”水量到“计税”水量转变,启动实施水资源税改革,点对点进行改革政策精准宣传。
为做好企业调研服务工作,省地税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太原供水公司座谈调研,实地查看改革进展情况。省地税局改革团队先后数次深入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等典型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各级地税部门结合“万名税干入企服务”行动,逐户深入水资源税改革重点企业,现场宣传改革政策,做好纳税辅导,提高企业重视程度,确保税费改革政策平稳衔接。为确保改革政策准确落地,省地税局先后开展了4次全省地税系统水资源税专题培训,各市、县地税局全部组织本地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全省培训人数达到4200多人。同时做好向纳税人的培训辅导,通过举办讲座、培训课堂等形式,累计培训纳税人4530人次,并实行了“包户服务”制度,对水资源税改革企业进行点对点辅导,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申报顺利。
我省改革实施办法下发后,省地税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抓紧行动,抢时间,赶进度,在元旦期间反复测试水资源税申报系统,组织纳税人试填试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前做好实际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正式开征后实行了申报情况日报告制度,每天统计并通报当天累计的申报户数、申报金额、申报率、开票金额等,密切关注各地水资源税申报情况,确保了首月申报顺利推进。
在改革进程中,各级地税部门持续开展税法宣传,通过门户网站、12366热线、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途径,从保护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建设生态文明等角度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税收功能,及时宣传政策要点和适用税率,帮助企业准确计算税额,尽快适应新的税制,努力形成良好的改革环境。
此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利用税收刚性手段,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鼓励使用地表水,有效调节用水结构,推进水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确保子孙后代用水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资源型省份和严重缺水地区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引导企业节约用水,推进社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全国全面推开水资源税改革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