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发布第6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

  各市应采取不低于橙级措施应对
  本报太原3月1日讯(记者 张剑雯)2月28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了今年第6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要求各市于3月1日0时—3月6日24时期间,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会商预测,2月28日至3月6日我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PM2.5小时浓度峰值可能达到150微克/立方米—200微克/立方米。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各市在3月1日0时—3月6日24时期间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未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市继续保持,3月6日后,根据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决定预警持续或解除。同时,各市要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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