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去年全省消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0万余元

  合同、售后、质量问题位居投诉量前三
  本报太原3月4日讯(首席记者 郝薇)3月1日,全省2018年3·15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2017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10万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0万余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62件,加倍赔偿金额12.96万元。
  根据投诉性质分类,投诉量占比为:合同问题占28.06%,售后服务问题占23.35%,质量问题占21.23%,虚假宣传问题占6.76%,价格问题占4.77%,安全问题占2.88%,假冒问题占2.56%,计量问题占0.43%,人格尊严问题占0.33%,其他问题占12.30%。合同纠纷、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八成以上。
  据了解,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与2016年相比,合同纠纷、售后服务、虚假宣传、人格尊严的投诉比重有所上升,质量类投诉比去年有所减少。一方面,说明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我国消费品质量整体日益提高;另一方面,由于新的商业模式、新的营销方法不断涌现,少数新兴科技企业在合同、售后服务、宣传等领域存在短板,急需加强企业信用体系等方面的建设,也对消协组织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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