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案例(一)》的通知(财办农〔2018〕18号)文件。《通知》中,灵丘县史庄乡财政资金股权量化资产收益扶贫作为我省唯一案例,供全国交流学习和参考借鉴。
脱贫攻坚以来,我省为加快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潜能,创新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方式,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试点,探索建立贫困人口通过各种股权设立,参与股权分红的资产收益长效机制。
灵丘县作为全省的试点县之一,瞄准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通过采取多种模式,积极整合盘活“沉睡”资源,并通过多方考察、实地调研,精心选定润生公司等企业作为经营主体,不断创新帮扶模式,探索出了“财政注资+企业经营+贫困户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山西润生大业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是全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新生牛血清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年收益稳定企业。灵丘县通过投入润生公司财政扶贫资金620万元,将资金形成股权量化到贫困户并统一发放股权证,由公司统一经营乳肉牛养殖项目,产生利润,按股给予贫困户分红。
此项目覆盖史庄乡13个行政村、1240户建档立卡户,每户持有5000元的资本金,经过精准识别,确属因病、因残致贫,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多持股金。贫困户通过“固定分红+浮动收益+种植业收益+劳务收益”的模式实现脱贫增收。每户持有的5000元资本金,每年固定分红为500元;实际经营利润超出固定分红的部分,作为浮动收益,贫困户享有40%、村集体享有10%;周围村民种植的玉米等饲料,公司将以高出市场价格的10%统一收购,户均可增收1000元,此项收入作为种植业收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经培训合格后,可以在产业链上打工,获取劳务收入。
此外,通过项目实现脱贫的贫困户给予三年的巩固期,期满后不再享受股权,由村集体将其原持有的股权证明收回,重新分发给未脱贫的贫困户,通过轮流持股带动全乡所有的贫困户脱贫。在全部贫困户脱贫后,全部股份转归村集体所有,用于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
据统计,2017年,该模式累计带动了史庄乡13个行政村1240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使灵丘县走出了一条别具特色的资产收益富民路。
本报记者 杨晓明 通讯员 马明清 杨振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