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26日讯(记者 张剑雯) 4月24日,省环保厅通报了3月份我省11市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情况。大同、吕梁等6市均受到不同程度奖励。
从统计结果看,3月份全省11市二氧化硫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按《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规定,未被扣罚。从扣罚来看,3月份11市共计扣除罚金3984.64万元。大同、长治、朔州、晋中、运城、吕梁6市共获得奖励1357.95万元,其中,大同获得奖励最多,为438.76万元。
据了解,从去年10月开始,根据《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我省按月对各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奖惩。年终,依据省环保厅出具的考核结果汇总情况报告,省财政厅将通过结算统一进行扣缴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