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治6月14日讯(记者冯毅松 实习记者焦晋阳)6月13日下午,记者从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长治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实体性法规——《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辛安泉作为我省第二大岩溶泉,是长治市城市居民重要的饮用水水源,供水范围包括该市主城区、潞城市等地,供水人口约80万。近年来,辛安泉水源地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等问题日益显现,对此长治市高度重视,也成为市人大代表持续关注的重点议题。2016年,长治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即把如何保护辛安泉水源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多次调研,于2017年将制定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正式列为年度立法计划。2017年12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表决通过。2018年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条例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
《条例》共5章43条,主要从明确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具体范围、明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提出以禁止和限制各类行为为重点的保护措施、提出建立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对辛安泉水源地保护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