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我省取消30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格

  防范金融风险 净化市场环境
  本报太原6月21日讯(记者 崔晓农)今天,记者从省金融办了解到,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净化小贷公司经营市场环境,根据相关规定,金融办取消了30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要求不合格主体退出市场。
  2005年11月27日,作为全国第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省份,我省率先在全国成立了2家小贷公司。截至2018年5月末,全省有552家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居全国第二位,注册资本金373亿元,贷款余额289亿元,涉农贷款户数达到了2.18万户,贷款额度为83.89亿元;支持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7316户,贷款余额为101亿元,覆盖全省11市107个县(市、区)。
  近年来,省金融办坚持“分类评级、分类指导、分类处置”的差异化监管原则,加强了对全省小贷公司的监管与服务。对部分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小贷公司,加大监管力度,取消其试点经营资格,净化小贷公司经营市场环境,引导小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小贷公司放贷行为,近期,省金融办还出台了促进全省小贷公司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意见,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放贷原则,严禁非法吸收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严禁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严禁发放高息贷款,严禁账外经营,全面加强了对小贷公司的监督管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18-06-21期

  • 第2018-06-20期

  • 第2018-06-16期

  • 第2018-06-15期

  • 第2018-06-14期

  • 第2018-06-13期

  • 第2018-06-12期

  • 第2018-06-11期

  • 第2018-06-10期

  • 第2018-06-09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