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深度报道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点明确

  《山西煤炭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发布意味着——
  省经信委6月20日出台《山西煤炭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促进煤矸石、粉煤灰、矿井水、煤层气等煤炭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煤炭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到2020年,全省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量达到1.2亿吨,全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80%,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率100%,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33亿立方米、利用量85亿立方米。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100%,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力争实现30%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规划确定了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推进煤炭企业绿色化改造。鼓励煤炭生产企业围绕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建设循环经济园区,通过产业聚集、产业耦合、产业链延伸,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高效转换。
  加大煤矸石综合利用力度。以煤矸石直燃发电、煤矸石生产建材产品等大宗利用为重点,着力发展煤矸石制超细高岭土、陶瓷、陶瓷微珠、造纸等产品。围绕全省低热值煤发电布局,鼓励低热值煤机组掺烧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引导大型矿业集团加大煤矸石用于采空区回填、土地复垦、沉陷区治理力度。推进朔州煤矸石制高岭土和煤矸石生产陶瓷产业集聚区建设。突出市场导向,引导企业合理发展煤矸石砖、建筑陶瓷、煤矸石装饰砖和多孔砖等建材产品。
  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建设沁水、河东两大煤层气基地,推进河曲-保德、临县-兴县、三交-柳林、永和-大宁-吉县、沁南-沁北、三交-柳林等6个煤层气片区勘探开发。推进晋城矿区、阳泉矿区、潞安矿区、西山矿区和离柳矿区五大瓦斯抽采利用矿区建设。
  提高矿井水处理利用水平。鼓励煤炭生产企业采取保水采煤措施,保护地下水径流带岩层,对矿井涌水长期观测、建档。鼓励煤矿结合矿井水水质和排放量,因地制宜制定矿井水处理回用方案。鼓励企业将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洗煤补充用水等。鼓励企业探索利用废旧矿井回灌或储存矿井水,建设地下水库储存水资源作为农村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用水。
  推动粉煤灰等固废综合利用。鼓励燃煤火电厂干排粉煤灰,应用粉煤灰分选和粉磨等精细加工技术,提高粉煤灰资源化利用能力及附加值。推进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制品、蒸压砖、陶粒等利废建材生产应用。鼓励粉煤灰复垦、回填造地和生态利用。鼓励燃煤电厂从源头控制脱硫石膏质量,大力推进脱硫石膏生产水泥缓凝剂、高强石膏粉、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干混砂浆。
  促进煤炭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煤层气、煤矸石、矿井水等煤系共伴生矿产资源多途径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加快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完善项目手续,加快项目建设,政府性投资要加大对煤炭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推进煤炭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发展。加强煤炭开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研发井下采选充一体化、煤炭地下气化等绿色高效开采技术。围绕大型火电厂、煤气化联合循环系统关键技术与装备,实施煤的清洁高效利用科技重大项目攻关,提升煤电能效水平。鼓励产学研合作,围绕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利用技术等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煤层气钻井、压裂、增产、排采及智能化控制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应用,着力提升煤层气开采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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